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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建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2024-02-29 14:07:21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2月28日,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计划提交《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的提案》。

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基础。为此,民进中央在提案中建议:一是强化企业在创新链中的主导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牵头与科研院所共同找准“真”问题,规划技术路线、推进技术产业化、设立联合基金,跨越成果转化“死亡之谷”。强化企业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权,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路线设定、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模式以及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企业在政府科研基金和项目设置中的参与度,让更多企业参与到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在项目的形成、投入、组织、评价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话语权。

二是营造产业创新良好生态,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竞争力。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创新型企业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合作,加大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力度。推动央国企健全科技与战略管理职能,发挥“链长”作用,融通创新链产业链,构建产业创新生态。鼓励企业探索实施全球供应链战略,围绕供应链上下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全球化的供应商协作体系和网络。

三是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推动创新资源的全球化配置与流动。推进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转移协作网络建设,建立与东盟、南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技术转移机制,通过科研项目合作、共建研发机构、产业投资并购、学术交流等方式,在技术引进、技术孵化、技术输出和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实践,发挥中国在制定国际贸易规则、技术规范与标准中的作用,提高中国企业在关键领域国际合作组织、合作项目中的话语权与领导地位,推动以我为主的国际合作,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全球对接与双向转移,以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推进跨国技术转移。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动力。完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与地方基金配套机制,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研发投入给予一定的研发费用减免。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提供税收优惠。加大国有自主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有序开发开放频段、空间等战略性资源,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完善各项政策实施细则,加大对已有政策的宣贯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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