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来了!事关19个国家级新区
2024-03-18 10:02:07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事关19个国家级新区。其主要目的是,凝聚激发新区强劲动力,先行探索,打造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在支持新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赋予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实施人才引进专项政策等改革举措。
19个国家级新区“领任务”
国家级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目前全国共19个,包括上海浦东新区、河北雄安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兰州新区、广州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湖南湘江新区、南京江北新区、福州新区、云南滇中新区、哈尔滨新区、长春新区、江西赣江新区。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新区扎实推进事关全局和专项领域的改革创新,聚集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发挥了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为此,《行动计划》表示,在新征程上,为了进一步凝聚激发新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劲动力,增强先行探索、示范引领功能,打造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就今后3年拟集中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行动计划》。
其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改革开放综合功能平台的定位,推动新区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更有作为,在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上精准施策,在重点领域改革上深化探索,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更好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增强新区科技和产业竞争力
“增强新区科技和产业竞争力”是《行动计划》的首项任务目标,具体包括: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推动跨区域高水平协同创新、巩固提升新区千亿级及主导产业竞争优势、支持新区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支持中西部和东北的新区提升产业承接和培育能力、鼓励中央企业深化与新区合作等七项。
其中,在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方面,支持张江、南沙科学城等高水平承担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任务,建成投运一批大科学装置。
在巩固提升新区千亿级及主导产业竞争优势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聚焦汽车、新型显示、装备制造、石化化工、智能家电、纺织等新区年产值达到千亿元产业或1—2个主导产业,由所在省(市)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支持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水平,吸引产业链关键环节集聚。
在有序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加快设在新区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上海浦东新区带动赋能千家企业数字化转型,天津滨海新区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研究支持在有条件的新区所在地方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依托设在新区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和新区承担的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等重要任务,实施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布局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
多措并举扩大有效需求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行动计划》还提出,多措并举扩大有效需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目标任务。其中,在培育消费新业态方面,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区因地制宜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支持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广州南沙等新区积极打造国际消费中心重要承载地。
在创新拓展双多边合作模式和领域方面,《行动计划》提出,重庆两江新区探索与新加坡联合打造中新(重庆)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标杆园区,带动深化与东盟国家在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等领域务实合作。哈尔滨新区探索本币结算、商事仲裁、出口认证、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合作。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探索建立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对台合作共建发展模式。广州南沙新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
在支持新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扎实推进实施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支持上海浦东新区加快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强一个产业”开展整体性制度创新。
《行动计划》还提出,赋予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省(市)采取清单管理、集成改革等模式,依照法定程序将能够下放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到新区,视情依规赋予具备条件的新区一定社会事务管理权限。鼓励有关省(市)采取负面清单管理等方式,扩大对新区的政府数据共享范围。
另外,《行动计划》提出,实施人才引进专项政策。支持上海浦东、广州南沙、重庆两江新区深入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探索体现新区特点的标准和服务体系。鼓励相关省(市)结合千亿级产业及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赋予更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权限。鼓励在有条件的新区探索依托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探索开展外国专家服务保障综合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