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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财务造假 监管部门出重拳让违法者“不敢再犯”

2024-03-18 09:44:23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近日,证监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严肃查处了一批财务造假案件,涉及思创医惠、起步股份、华铁股份、红相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凸显监管部门整肃净化市场环境的坚决态度,起到警示震慑效果。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要整治顽疾,必须用足法律,从严监管,对以身试法的造假者重拳出击“痛击筋骨”,打到“不敢再犯”,在行政处罚之外,要让违法者在民事索赔、刑事惩戒的追责链条下“人财两空”,营造资本市场风清气正的生态。

财务造假者或将面临牢狱之灾

近期公布的财务造假案中,思创医惠财务造假案因“注册制下首单再融资欺诈发行案件”最受关注。

思创医惠曾计划在2020年通过可转债方式募资,然而经监管发现,思创医惠通过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两年来累计虚增利润上亿元。在监管看来,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经调查,思创医惠刻意隐藏造假痕迹,“借道”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涉案金额巨大,欺诈发行可转债非法募集资金8.17亿元;违法手段多样,既有虚构业务,又有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

监管部门果断“亮剑”,对思创医惠及责任人员累计罚款近1亿元,对其中3名责任人员罚款1350万元,最高罚款750万元,人均罚款高达450万元,超过人均年薪10倍以上,坚决让违法者“倾家荡产”。另外,还对“首恶”处以10年市场禁入,断送其职业生涯,再也无法兴风作浪,坚决让违法者“无路可走”。

这是根据新《证券法》标准对涉事发行人和涉事责任人进行的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得到大幅提高。新《证券法》不仅有“资格罚”,还增设“交易权限罚”,最高终身禁止交易,使违法者永无机会踏足资本市场。业内人士表示,证监会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对以身试法的造假者重拳出击“痛击筋骨”,打到“不敢再犯”,让其受教训、长记性。特别是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从严重处,一抓到底,绝不姑息。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及有关追诉标准,对于涉嫌犯罪人员,或将移送公安机关严追刑责。

对“圈钱”造假者重罚

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强调,企业的IPO上市,绝对不能以圈钱作为目的,更不能允许造假欺诈上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进一步加大查处的力度。

近一段时间以来,证监会还对起步股份、华铁股份、红相股份等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实施严惩,让用“假话”欺骗投资者的违法者受到重罚。

经调查,起步股份违法手段隐蔽,利用内部核算系统虚构购销业务,连续三年虚增收入3.6亿元、虚增利润1.3亿元,最高虚增比例超过50%,并以财务造假手段欺诈发行可转债,非法募集资金5.2亿元。因欺诈发行情节恶劣,证监会对造假者合计罚款7700万元,其中对4名责任人罚款2000万元,最高罚款1000万元,超过旧法罚款上限16倍,主要责任人还被处以最高10年的市场禁入。

华铁股份案,“舞弊”叠加“错报”,违法情节复杂多样,涉及人员人数众多。具体来看,该公司虚假贸易,两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亿元、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两年合计近4000万元。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该公司少计资产减值损失1.4亿元,致使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连续四年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额累计达184亿元,最高年份金额占当期净资产233%。证监会告知书认定,华铁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也未在相应年报中予以披露,构成重大遗漏,综合考量违法情节和公司整改情况,证监会拟对华铁股份严惩800万元,对公司及责任人合计处罚2630万元。其中认定华铁股份时任董事长、实控人组织指使、决策实施案涉违法行为,为“首恶”,为精准打击“关键少数”,证监会对其个人拟处以8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红相股份则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01亿元、虚增利润3.92亿元,并在2019年、2020年发行股份和可转债涉嫌欺诈发行。证监会指出,该案造假手法复杂、造假业务广泛、造假方式隐蔽,依法对责任主体拟罚款6556万元。对起到指使、策划作用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某拟处以高达2288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责任人拟处以1755万元罚款并拟对1人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财务造假的关键人员将遭到严惩。

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彰显监管决心

从上述案件的惩处可以看出,监管部门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典型违法案件,意在营造敬畏法治的良好市场生态。

证监会强化立体追责,叠加打击效应,还将严追欺诈发行、信息披露数罪刑事责任。

可以看出,无论多么隐蔽的造假手段,证监会都将坚持“穿透式”监管,刺破虚伪“面纱”,狠抓到人,直击痛处。无论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一旦存在造假行为,都将受到严惩重罚;无论是发行股票还是可转债,发行人“申报即担责”,凡是存在企图上市“圈钱”的造假者,证监会不仅要连本带利“吐出”利益,还要付出沉重经济和自由代价。

杨德龙指出,新的严监管态势已经形成,证券监管执法绝非“罚酒三杯”,更不是“破财免灾”、一罚了事,而是严厉惩处,不仅如此,等待违法者的还有民事索赔、刑事惩戒等追责链条。

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处了解到,对于不断试探监管底线、无视法律红线的造假者,证监会将其列入重点盯防对象,时刻提高警惕,针对性地加强日常监管,致力彻底根治“旧病顽疾”,并采取处罚与教育结合,杜绝“惯犯”“累犯”出现可能,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证监会后续将加强与公安机关衔接配合,坚决“亮剑”,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主体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配合投资者大力追偿挽损,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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