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返回上一页详细内容

上海大消息!“东方枢纽”来了

2024-02-29 14:10:15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海关总署2月28日公布《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指出,推动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其中明确,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定位为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商务合作区规划面积约0.88平方公里。

《总体方案》明确,到2025年,完成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封闭验收,商务合作区基本功能落地运行。到2028年,实现商务合作区全域封闭运作,完成重点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商务交流、国际展览、国际培训等功能。到2030年,全面建成商务合作区,实现区域跨境交往便利、国际商务活动活跃、创新要素资源集聚、专业服务能力领先、配套设施完备的功能目标。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总体方案》出台有三大重要意义。第一,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将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形成优势互补和有效联动,优化上海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第二,商务合作区将推动人员跨境往来、国际贸易、民间交流的便利化,集聚全球创新资源要素。第三,商务合作区将进一步优化上海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营商环境,放大上海的改革、开放、创新优势,进一步带动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国际经贸合作。

 

\

 

紧邻浦东机场和上海东站

中国政府网2月19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批复全文指出,《总体方案》实施要更好发挥上海对外开放优势,依托国际航空枢纽条件,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创建高度便利的国际商务交流载体,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更大贡献。

《总体方案》明确了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的规划范围。规划面积约0.88平方公里,以G1503快速路为界,分为两个区块。区块一:东侧区域为先行启动区,东至硕放路、沪通二期铁路西侧,南至美兰路,西至G1503快速路,北至闻居路、黄龙路;区块二:西侧区域,东至G1503快速路,南至祝钦路,西至金闻路,北至闻居路。两个区块通过封闭通道联接。

证券时报记者发现,商务合作区规划范围大致位于浦东新区祝桥镇,毗邻浦东国际机场和在建的东方枢纽上海东站。

东方枢纽上海东站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总建筑面积138.7万平方米,其中高铁站房16万平方米。站场规模14台30线,建成后将成为仅次于上海虹桥站的上海第二大铁路客运站。

作为一座世界级综合交通枢纽,东方枢纽上海东站在高铁客站引入航空模块,深化了空铁一体化,实现航站楼的完整换乘功能,空铁换乘更加便捷。

据国铁集团消息,东方枢纽上海东站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去年12月中旬,地下部分基坑以及桩基础开始施工支护工程完成约70%。

未来,东方枢纽上海东站将接入沪苏通铁路二期和规划沪乍杭铁路,并可引入沪苏湖铁路、沪宁沿江高铁和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铁等。

 

\
实施区域封闭管理

 

根据《总体方案》,商务合作区将建设以国际商务交流为核心功能的合作区。其中提到,满足境外人员短期停留商务活动需求,为国际商务人士在商务合作区内开展商务会见、商务洽谈等活动提供便利。鼓励总部型企业、跨国公司及国际机构等在区内开展跨境商务活动。引导中外航空公司在浦东国际机场加大运力投入,在航权分配中优先支持浦东国际机场,进一步提升国际航空客运网络通达性。

配套服务设施方面,商务合作区要建设高标准的商业、休闲、文体、医疗等配套设施。完善外币兑换设施,优化外汇兑付环境,扩大支持境外银行卡受理的销售点终端机(POS机)覆盖面,提升境外人员支付服务体验。支持国际商务相关专业服务业发展,允许具有经国家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的境外专业人才按规定提供专业服务。

为便利人员进出,移民管理部门对持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备案的有效邀请,搭乘国际(地区)航班自浦东国际机场入区的境外人员无需核查中国签证等入境许可,仅开展国际旅行证件核查,在区内开展商务活动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入区人员出入境便利化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商务合作区实施区域封闭管理。商务合作区及区域东西侧联接通道,以及与浦东国际机场联接通道实行封闭式管理,高标准建设智能化监管基础设施。

境外人员入区应以开展商务活动为主要目的,由国内机构邀请,经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备案。商务合作区建立境外人员国际侧联检区、境内人员国内侧进出区通道,对人流实行分类引导和管理,并配备相应设施和监管力量。在起步阶段,境外、境内人员按商务合作区原入区侧通道出区。严格区分商务合作区内外交通,除特定用途车辆外,区外车辆不得进入。

关键词:机构上海综合
分享到: 更多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返回顶部]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