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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政15条!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拓宽创投机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

2024-02-22 10:48:18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继龙年首个工作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的“新春第一会”后,广东今日在促进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方面又迎来了大动作!

为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全过程创新链,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共计15条内容,从多个方面为创投机构投资硬科技、产业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提供有利条件,加大科技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力度的同时,也积极争取国家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相关试点。

多位业内人士评价,此次意见涵盖面广、创新性强,在行业关注的多个关键性问题比如税收税率、国有创投评价体系等方面均给出明确指引且有所突破,后续期待在政策落地时候能真正实施。

多举措支持创投助力科技发展

《意见》把推动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放在首要位置。其中多个措施都为创投机构投资硬科技创造良好条件,且有多个提法较为创新。比如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国家和省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强调以“公益资助+股权投资”模式进行支持原创核心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突破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培育设立概念验证基金;在国有创投管理方面也更为灵活,提出建立健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决策、业绩考核、市场化选人用人、员工激励、容错免责等制度,推动其更好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关键作用。优化创新创业领域的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实施差异化分类考核,注重整体效能评价,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目标。

在吸引创业投资机构和高端人才来粤发展方面,《意见》也给出优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在当地新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按一定条件给予适当补助,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人才在广东落户。加大力度引进创业投资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其中,特别强调了业内颇为关注的税收问题。争取国家支持,在广东优先实施鼓励创业投资企业长期投资的差异化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拓宽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意见》也进行了政策优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通过出资或开发相应的长期投资产品等方式,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这无疑是给当下创投行业普遍面临的募资难问题“解渴”,引入长期“活水”,有望在科技创新投资方面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成为业内特别关注的焦点。而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支持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畅通创业投资资本退出渠道等举措也被业内点赞。

全方位金融体系护航科技创新

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需要金融体系的全方位支持。《意见》还从银行、保险、财政科技资金、跨境投融资等多个方面给出保障。

银行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科技信贷规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服务科技创新纳入战略规划,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允许范围内和风险可控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资金支持,与财政引导性投入资金形成合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完善差异化科技信贷管理与考核机制,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增效。

保险方面,引导保险机构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持和保障,加大“险资入粤”力度,加强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合作,支持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方式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开展“补投贷”联动试点,发挥广东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带动作用,构建“财政补助+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联动机制,在国家和省重点发展领域支持一批潜力突出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

跨境投融资方面,提高科技领域的便利化水平,依托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促进粤港澳三地科技金融互补、互联、互通。对于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资广东省内创业投资企业和符合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规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进一步满足净资产规模较小科技型企业的跨境融资需求。

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实施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引导优质科技型企业合理制定上市规划,抓住注册制改革契机上市融资。推动各地市完善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补助政策,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省战略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开展以产业链“固链强链延链补链”为重点的并购重组。支持推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专业证券服务机构在有条件的地市设立服务基地、工作站或建立定点联系人制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提升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效能,不断丰富服务工具和融资产品,推动“专精特新专板”“科技创新专板”高效运作。

关键词:机构资金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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