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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购房 符合条件可享2万元补贴

2024-02-06 09:31:25 作者: 来源:荆门发布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原标题:荆门最新购房补贴政策来了)

湖北省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符合相关规定的每户补贴2万元。

全文如下:

荆门最新购房补贴政策来了

刚刚

荆门出台非中心城区户籍

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

购房符合规定

每户补贴2万元

刚刚,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符合相关规定每户补贴2万元。

《通知》规定所有申请此购房补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01

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主要指户籍所在地为东宝区龙泉、泉口2个街道办事处,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兴隆3个街道办事处,漳河新区双喜街道办事处以及漳河镇、子陵镇、牌楼镇、团林镇和麻城镇城镇户口以外的户籍人口;

02

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中心城区唯一住房,其中中心城区范围为:城市三环线内全域、子陵组团、内陆港—麻城组团以及爱飞客—漳河镇组团,市三环线内包括牌楼组团、团林组团;

03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网签备案,网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04

申请人取得所购住房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同时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

01

本补贴实施前已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通过撤销合同备案或变更买受人后,在补贴期间又网签同一套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

02

本补贴实施后将户籍迁出中心城区购房申请补贴的;

03

多个家庭联合购房的;

04

已享受除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房交会补贴政策外的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据悉,该购房补贴的标准按照家庭给予2万元/户。且可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房交会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此外,《通知》还规定,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的户籍认定时间、首套房的认定时间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之日为准。夫妻双方在中心城区无房,且只有一方符合条件的,应以符合条件的一方申请补贴。购房补贴发放后,需变更买受人或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撤销手续。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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