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返回上一页详细内容

2023年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公布

2024-01-02 14:35:03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2023年券商投行评级大考结果出炉。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近日公布了2023年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A类12家、B类67家、C类19家。

从评价对象来看,本次参评券商包括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股票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相关投行业务的98家证券公司,仅开展持续督导业务的券商未纳入评价范围。

98家券商中有12家获评A类,占比约为12%,分别是:财信证券、长城证券、第一创业承销保荐、华泰联合、金元证券、南京证券、申港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

B类券商占比近七成,广发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等在列。

C类券商占比近两成,19家券商包括:川财证券、东北证券、国盛证券、国都证券、国融证券、红塔证券、华创证券、华金证券、华西证券、金圆统一、开源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甬兴证券、中山证券、中天国富和中原证券。

由于启用新版评价办法,此次券商评级与往年结果不具有同比性。就在评价结果公布前一日,中证协披露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修订后的《评价办法》形成“1+4+1”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第一个“1”是指内部控制评价,反映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4”是指执业质量评价,反映证券公司4类投行业务即股票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股转公司(北交所)相关投行业务的履职尽责和业务规模情况。第二个“1”是指调整项,主要反映投行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情况。

除评价内容外,新版《评价办法》的分值安排也有所不同,此前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所显示评价指标体系为基准分100分,包括执业质量评价(基准分60分)、内部控制评价(基准分20分)、业务管理评价(基准分20分)三类指标。最新调整为:基础分100分,包括内部控制评价(基础分25分)、执业质量评价(基础分75分),以及评价调整。

据记者了解,《评价办法》将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不但继续向社会公布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发挥声誉约束作用,还将与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白名单、行政许可等机制挂钩,发挥行政约束的作用,使评价“硬”起来。中证协还可以根据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人员管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并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纳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将评价结果报送证监会,同时抄送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供监管机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参考使用。

中证协表示,此次修订将在更广和更深维度上起到督促证券公司勤勉尽责的作用,为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分享到: 更多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返回顶部]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