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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推“无还本续贷” 为小微企业纾困减负

2023-11-21 10:10:56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11月20日,从重庆市金融监管局获悉,为稳定小微企业融资预期,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减负,重庆中金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同盛小贷)在全国业内首推“无还本续贷”业务,突破“先还后贷”传统模式,受到广大小微企业热捧。

目前,中金同盛小贷“无还本续贷”累计放款1.5亿元,服务商户256家,实打实缓解小微企业续贷难、续贷贵痛点。

中金同盛小贷总经理翟宁介绍,面对部分客户因暂时经营困难而无法按期还本续贷,中金同盛小贷通过“商e融”,推出“无还本续贷”产品,只需客户线上提交申请。依据客户历史数据以及行为评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获得审批后,将直接与客户签订新的贷款合同,双方按照新合同执行即可。新合同在借款额度、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方面,均可依据客户实际需求重新定制,对受符合条件的客户给予优惠利率,从申请到放款最快2天时间,切实为小微企业纾困减负,全力做到精准扶持。

据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3月,全国各地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法律关系及合法性尚存疑虑。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及时向司法部门咨询,得到司法认可,为中金同盛小贷斩获全国业内“无还本续贷”首单业务提供了司法保障,坚定了展业信心。

西南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志伟指出,“无还本续贷”性质上属于“借新还旧”的行为,如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如同时具备有合法的旧债、新债成立、新债与旧债的要素不同以及双方达成因新债的发生使旧债消灭的合意等要件,一般可认定构成债务更新,小额贷款公司“未实际划拨新贷资金”不影响新贷合同效力和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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