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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28年首次修订!这座万亿城市拟设立自然科学基金 成果转化收益80%以上奖励研发团队

2023-10-30 16:22:25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近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此次会议对1995年颁布实施的《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首次修订。

  10月29日,上证报记者从南京市人大了解到,此次《条例》修订紧扣“科技创新”这一主题,在立法目的、财政科技投入、产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基础研究支持、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进行修订。“全面修订这部《条例》,对全面优化创新生态,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争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具有现实而长远的意义。”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告诉记者。

  紧迫性: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亟需对28年前的条例进行修订

  据悉,《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于1995年颁布实施。《条例》实施近30年来,在推动南京市科技发展与强国战略深度融合、提升省会城市核心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市的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上位法先后修订发布。王利民表示,为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高地,就必须要有良好的法治保障。而现有《条例》,存在着与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要求和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亟需修订。

  南京科教资源禀赋突出,科技创新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南京正在奋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这一目标赋予了南京更大的使命担当,要求南京强化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将教科产才的优势潜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提升南京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

  2009年南京市获批全国唯一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21年获批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2022年获批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城市。“对《条例》进行修订,有助于破解制约南京科技创新发展的瓶颈因素,将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适合发展、鼓励创新的成熟经验和改革举措,及时总结、提炼、固化,吸收转化为地方性科技法规,为科技创新活动和全面创新改革提供稳定有力的法治保障。”南京市科技局局长赵成军说。

  针对性:组织开展多轮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建议

  今年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修订纳入今年的正式立法项目。作为《条例》的起草部门,南京市科技局会同市司法局先后8次研究《条例》的具体修订工作,总计修改条例文本50余稿。与此同时,围绕立法调研和条例文本起草,南京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相对人调研座谈会,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各相关部门论证会等各类座谈交流会40余场次,征集相关意见近80条。经南京市政府专题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作为《条例》的一审委,会同市人大法制(工)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条例》的修订工作。多次与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就立法定位、体例结构、重点内容以及工作进度等进行沟通,就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财政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基础研究支持、科技创新空间保障等方面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一级巡视员张孝科介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多次专题调研科技立法工作的同时,赴西安、成都、珠海、合肥等地学习考察,汲取科技立法工作经验。相关委员会组织和参加各类交流座谈会18场次,听取政府有关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收集各类建议60余条。与此同时,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还创新立法工作形式,指导市科技局对《条例》实施效果开展预评估并形成预评估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

  创新性:条例有多个方面特色,拟将科技体制综合改革成熟经验进行固化

  据介绍,此次《条例(修订草案)》共计十章、七十六条。分为总则、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产业科技创新、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区域科技创新与开放创新合作、科技金融、科技创新环境、法律责任和附则,在多个方面有着明显的南京特色。

  在锚定地方战略发展目标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建设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的战略目标城市定位和长远发展目标,推动在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力争率先实现科技创新新突破。

  在强化基础研究引导投入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支持设立市级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落实国家科技进步法关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自然科学基金”的要求。

  在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等,职务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获得的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80%。引导激励科技成果在宁优先转化。

  在强调产业科技创新引领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提出,聚焦全市支柱产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协同。

  在促进金融赋能创新发展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整合设立产业引导母基金,建立全方位覆盖的基金体系,将多年来我市科创金融改革经验进行固化,为建设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提供支撑。

  此次,《条例(修订草案)》还在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构建地方科创平台体系、促进金融赋能创新发展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南京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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