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行长发声!阐述下一步六大工作安排
2023-10-23 09:41:28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10月22日,受国务院委托,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就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金融工作情况报告,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潘功胜表示,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稳步推进金融改革,持续深化对外开放,切实改进金融服务,金融行业整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工作取得新进展。
对于金融系统下一步的工作考虑,潘功胜从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等六方面透露具体工作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潘功胜近日表示,今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近期,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在积累,亮点增多,预期好转。工业、服务业增速均有所提升,市场销售加快恢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高技术产业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中国将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和可持续性方面的平衡,在保持合理增速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中国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有力有效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下一步,要持续用力、乘势而上,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加快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
加强逆周期调节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
在回顾总结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金融工作进展及成效时,潘功胜分别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业运行和监管工作情况、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等六方面详细阐述。
近年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潘功胜在会上透露了一组重要数据:
2023年1月至9月,人民币贷款新增19.75万亿元,同比多增1.58万亿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有204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融资3125亿元。
债券净融资7.6万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25.9%。
在货币政策执行方面,2023年以来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累计0.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流动性超过1万亿元;截至2023年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同比增长10.3%,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9.0%。截至9月末,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余额总计7.0万亿元。
除了通过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向市场提供合理充裕流动性外,去年以来,金融体系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另一大表现,就是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明显。今年1月至9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91%,比2022年同期下降0.32个百分点,其中9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82%,处于历史最低水平。发挥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作用,前9个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13%,同比下降0.88个百分点。
此外,针对近期推动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超过22万亿元存量房贷利率完成下调,惠及约5000万户、1.5亿人,利率平均降幅0.73个百分点,合计每年减少借款人利息支出1600亿元,户均每年减少3200元。
金融机构总体稳健深化改革成果多
在金融体系整体运行方面,潘功胜表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总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截至2023年6月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449.21万亿元,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对于金融监管,潘功胜透露,建立大型支付平台企业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平稳完成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大部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重点转入常态化监管。加强金融监管执法,1月至9月,人民银行共对10件案件作出73份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共计64.12亿元;金融监管总局处罚银行保险机构29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512人次,罚没金额共计63.12亿元;证监会办理案件559件,处罚责任主体518人(家)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75件;国家外汇局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502起,配合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案件95起,查处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259起,罚没共计7.16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推进金融法治建设硕果累累。潘功胜介绍,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推动金融稳定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金融稳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反洗钱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列入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立金融领域定期修法协调机制,推进金融领域修法工作进程。
金融管理部门除了要加强金融监管执法,也要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后者主要体现在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和扩大高水平金融对外开放。其中,数据显示,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2023年1月至9月,人民币跨境收付规模39万亿元,同比上升23%,人民币成为我国第一大跨境收付币种。发布实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将更多优质企业和银行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范围。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确保金融风险整体可控
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方面,据潘功胜介绍,按照党中央确立的“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确保金融风险整体可控。
一是继续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2023年1月至8月,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5万亿元。推动重点地区和重点机构加快改革化险,制定和完善风险化解方案,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有序推动河南安徽村镇银行等风险后续处置。加快处置恒大人寿、中融信托等高风险保险信托机构。
二是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下调二套房利率政策下限,统一全国层面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配合相关部门将首套房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不认贷”,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延长房地产“金融16条”实施期限,指导金融机构用好3500亿元专项借款、2000亿元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加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支持力度。
三是支持防范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部委和地方两个层面建立金融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小组,制定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系列文件,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重点地区融资平台平等协商,依法合规、分类施策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控融资平台增量债务,完善常态化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统计监测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融资平台的风险监测。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深入推进“伪金交所”、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风险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坚决遏制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持续加大洗钱案件查办力度。
五是防范金融市场风险联动和外部冲击。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完善资本市场跨境资金监测监管机制,有序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稳妥应对在美中概股风险。防范化解大型房地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维护理财公司流动性稳定,防范信用收缩和风险溢价抬升影响企业融资。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加强外汇市场形势监测,强化预期引导,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六是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强化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加强对风险的及时处置和硬约束。发挥存款保险功能,提高其他行业保障基金保障能力,完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管理。
在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方面,潘功胜表示,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对金融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最重要的是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体现在一方面,配合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另一方面,配合组建中央金融工委,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
“目前,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人员转隶、职能划转、机构编制等工作基本就绪,金融干部队伍严明工作纪律,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潘功胜称。
下一步六大工作看点足
对于金融系统下一步的工作考虑,潘功胜从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等六方面透露具体工作安排。
具体来说,一是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总量上,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稳定性,切实支持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价格上,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同时,维护好存贷款市场秩序。结构上,继续实施好存续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和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
二是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坚守金融监管主责主业,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严格股东资质审查。优化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深化跨部门监管执法协作,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方面,潘功胜透露,将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修订,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保险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等重要立法修法项目。
三是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突出金融支持重点领域,着力增强新增长动能,为大宗消费以及服务消费等消费需求提供稳定的融资支持。对国企和民企一视同仁,加快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强化科技赋能,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三农”、小微企业、新市民等群体金融服务供给,提高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强化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做好城中村改造。
四是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长期资本供给,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各类专业投资机构长周期考核评价机制。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壮大各类中长期投资力量。在安全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工作,完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深化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研究推出一揽子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深入推进贸易外汇便利化等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构建海外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维护外汇储备资产安全和规模稳定。
五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序化解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推动兼并重组,该出清的稳妥出清。完善对大型企业集团债务风险的监测,继续稳妥推动存量风险处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地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一视同仁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对非法金融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强化监测预警。
六是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进一步推动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改革端协同发力,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稳妥化解大型房地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波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引导稳定金融市场行为和预期,根据市场形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风险传染,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