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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出手!“保驾护航”拟上市、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

2023-09-15 14:02:20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9月15日,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推动建立良好网络生态,切实维护好网民网络合法权益。

《意见》从切实保护公民个人网络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企业网络合法权益、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等六方面提出25条措施。

来看6大重点措施:

1、重点保护“拟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为企业顺利上市融资保驾护航;重点保护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稳定企业市值,提振投资者信心;重点保护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网络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优做强。

2、重点处置通过捏造事实、主观臆断等方式,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虚假不实信息。

3、重点受理处置泄露公民家庭住址、身份证件、联系方式、医疗健康、行踪轨迹、金融账户等个人信息的举报线索。重点处置窃取、兜售个人信息的违法网站、账号。

4、重点处置利用他人姓名、肖像、职务等显著标识特征,假冒仿冒他人发布信息、表达立场观点以及开展其他网络活动的违法账号。

5、快速受理处置针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不友善、不文明言论,特别是“人肉搜索”、恶意攻击、造谣诽谤等网络暴力信息。

6、重点处置“自媒体”制作、复制、发布的虚假不实信息。重点处置网络话题、信息评论、网络直播、短视频、网络群组等栏目环节出现的互撕谩骂、拉踩引战等侵权信息。

从严处置煽动传播“网暴”信息账号

在切实保护公民个人网络合法权益方面,《意见》提出,重点受理处置未取得个人同意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泄露公民家庭住址、身份证件、联系方式、医疗健康、行踪轨迹、金融账户等个人信息的举报线索。重点处置窃取、兜售个人信息的违法网站、账号。

同时,重点处置利用他人姓名、肖像、职务等显著标识特征,假冒仿冒他人发布信息、表达立场观点以及开展其他网络活动的违法账号。重点处置丑化污损他人肖像、错误关联或不当使用他人肖像,侮辱谩骂、诋毁诽谤、造谣抹黑侵犯他人名誉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及相关账号。

《意见》要求,建立网络暴力信息举报快速处置通道,快速受理处置针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不友善、不文明言论,特别是“人肉搜索”、恶意攻击、造谣诽谤等网络暴力信息。从严处置首发、首转、多发、煽动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账号。

加强特殊群体网络合法权益保护,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及时处置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侮辱、诽谤、威胁未成年人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依法保护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体网络合法权益,坚决处置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等制造社会矛盾、煽动群体对立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意见》还要求,把握举报受理处置重点领域,重点处置“自媒体”制作、复制、发布的虚假不实信息。重点处置网络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以链接、摘要、快照、联想词、相关搜索等形式推荐的侵权信息。重点处置网络话题、信息评论、网络直播、短视频、网络群组等栏目环节出现的互撕谩骂、拉踩引战等侵权信息。

重点保护“拟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

在切实维护企业网络合法权益方面,《意见》明确,重点处置通过捏造事实、主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翻炒旧闻等方式,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降低公众对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社会评价,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虚假不实信息。严厉打击操控舆论、恶意造谣诽谤企业名誉的网络水军。

《意见》强调,重点保护“拟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为企业顺利上市融资保驾护航;重点保护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稳定企业市值,提振投资者信心;重点保护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网络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优做强。

严格规范企业举报行为,准确把握舆论监督内涵和网络侵权标准,正确看待网上舆论监督对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完善企业生产运营机制的重要作用。按照“依法依规、有效引导、规范渠道”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涉劳资、合同、股权、产权、债务、消费等权益纠纷举报。

加强对网络侵权问题频发网站惩戒处罚

《意见》要求,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全面检查属地网站平台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网站平台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反馈的显性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网络侵权问题多发频发的网站平台,加强惩戒处罚。

《意见》提出,指导网站平台完善分级分类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处置举措:

1、建立快速通道机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显性网络侵权以及事实清楚、举证充分的举报。

2、建立“限时加私”机制,对时效性强、举证时间久,可能给举报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侵权信息,先行采取“加私”措施,及时阻断相关信息分享传播,为举报人完成举证提供时间窗口。

3、建立“争议标签”机制,对涉及事项尚未得到充分证实的侵权信息,采取设置“内容存疑标签”或“链接当事人回应声明”等措施,引导网民客观评判,防止侵权信息误导舆论。

此外,为夯实工作基础,《意见》强调,健全处置机制,丰富举报处置手段,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强化震慑遏制效果,严厉处置并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

强化技术支撑,提升举报受理处置便捷化、智能化水平;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等功能,充分发挥数据基础资源作用,提高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加快推进网信部门网络举报技术管理系统有效衔接、互联互通,统筹推进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协同处置能力,为建立“一体受理、一体处置”的全国“一盘棋”工作格局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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