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动员券商投行:欢迎推荐市值超50亿公司上市
2023-09-08 10:54:48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近日,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召开会员座谈会,解读9月1日发布的“北交所深改19条”改革举措,近百家证券公司经纪条线、保荐条线、质控内核相关负责人与保荐代表人等1100余人线上参会。有投行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次会上,北交所不仅对相关政策释疑,也向券商进行动员。其中谈到,希望券商争取推荐50亿市值以上的企业来IPO(首发)上市。
关于改革举措落地的时间节点,此次会上亦有透露。有投行人士表示,有关“北交所深改19条”的具体制度,最快可能在11月底或12月初出台,规则发布后北交所就能立即接受IPO申报,券商接下来将按照上述时间点来准备申报。
最快有望11月底接受IPO申报
9月6日,北交所组织召开了两场高质量建设北交所的座谈会,分别向证券公司经纪、保荐业务条线解读“北交所深改19条”改革举措,系统介绍此次改革对券商展业的积极意义。
记者从与会的投行人士处获悉,“北交所深改19条”相关制度的出台还需要时间,监管部门预计最快在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落地。规则出台后,就能接受IPO申报,投行可以先按照这个申报时间点准备辅导验收等工作。
会上,北交所针对投资者动员与服务、“挂牌满12个月”执行标准、发行底价披露要求、北交所申报企业辅导监管规定等事项进行解读,并就券商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记者此前获悉,针对“挂牌满12个月”执行标准,北交所内部近日已向券商下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给予投行详细指引,鼓励保荐机构协助发行人用好申报前沟通咨询、挂牌上市直联审核监管等机制安排,切实提高项目申报与审核质效。
在辅导备案环节方面,北交所在上述会上给出多项优化监管安排,有投行人士表示“力度很大”。
比如在辅导验收程序上,北交所相关人士谈到,最近两年内接受过现场检查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在北交所公开发行上市的,验收机构在辅导验收时可以豁免适用《首发辅导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则,不再开展现场工作,可以非现场方式完成验收工作。
又如在辅导期方面,相关人士称,如果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可以豁免适用“辅导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的要求。条件一为公司已在新三板挂牌满3个月,或摘牌前挂牌已满12个月。条件二为报告期内公司及董监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未被全国股转系统出具过纪律处分、未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管理措施或行政处罚;或者报告期内虽被采取上述措施,但企业已在申报前完成整改,验收机构予以认可。
鼓励投行推荐超50亿市值企业
据悉,上述座谈会上,北交所强调券商参与高质量建设北交所大有可为,要求抓紧制定内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向市场传递北交所市场最新制度、投资机遇与投资逻辑,推动一批优质企业在北交所上市。
其中,多位参会的投行人士透露,会上监管部门人士鼓励券商推荐50亿市值以上的IPO企业到北交所上市,旨在提升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
一位投行人士认为,改革后的首批企业,北交所还是希望有些标杆,因此条件要求会相对高一些。
事实上,市场上一直有壮大北交所市场规模、提升企业质量的呼声,认为这是提高北交所市场流动性的关键。
一位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建议,加快北交所上市公司规模扩充。在上市公司数量初步扩充阶段,应大力培育和推动行业内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到北交所上市,实现以专精特新为特点的优质中小企业在北交所市场上形成龙头效应,引领更多的优质企业参与北交所市场,吸引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
Wind数据显示,截至昨日,北交所的218家上市企业中,仅有6家市值在50亿以上。北交所有155家上市企业市值低于10亿,占比71%。
券商专项评价加分 指标以保荐承销为主
为了引导券商积极参与北交所市场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能力,券商的北交所业务专项评价有所调整。此次会上,北交所就通报了专项评价的事项。
据悉,专项评价加分上限由原来的1分提高至2分。专项评分排名前5%、10%、20%、40%的证券公司,在分类评价中将分别获得2分、1.5分、1分、0.5分的专项加分。
据北交所介绍,专项评价聚焦北交所及新三板保荐推荐、发行融资、做市、经纪等4类业务,设立9项指标。上述四类业务得分权重分别为40%、25%、25%、10%。
也就是说,加分指标以保荐承销业务为主,指标权重占比达到65%。北交所解释,券商保荐龙头公司、一般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家数调整系数分别为2和1。龙头公司指平均市值规模或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市场前30%,或者纳入北证50成分指数样本股的上市公司。
为了提升执业质量,北交所也强调四种负面扣分情形,包括撤否率高、中止发行、包销、持续破发等。
北交所向券商强调执业要求,要加大人力、物力等资源倾斜,积极保荐优质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同时,加强保荐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项目执业质量,发挥好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