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民间资本“活水”润泽科技创新 私募股权基金质变在即
2023-07-18 09:30:38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来说,今年是从量变转向质变的关键之年。近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发布,成为私募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私募股权基金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赋能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自身在募资、退出等环节也面临困境,民间资本活力亟待进一步激发。《条例》的出台,回应了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有助于培育长期投资者,并为创新资本所支持的高科技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法治基础。
一个阳光的、充满活力的私募股权基金生态圈正在构建。
风起时:
政策激发私募股权基金活力
十年磨一剑。从2013年启动,到2023年国常会审议通过,《条例》数易其稿,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太振奋人心了,《条例》的出台意味着私募行业有了顶层设计。”某私募股权人士表示,《条例》有效衔接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中基协自律规则等,将推动私募行业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监管时代。
另一位私募人士表示,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依据将更加充分。《条例》出台前,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一直面临行政法规层面依据不足的问题。2012年修订的基金法,仅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了监管范围,并不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此后出台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也仅是部门规章性质的规范性文件,私募股权基金依然面临法律地位不明、监管依据不足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室主任、研究员陈洁表示,《条例》统筹兼顾、顺应市场需求,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等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一并纳入调整范围。这种一体化的规制模式,既在结构安排上实现了内在的统一,也顺应了不同类型私募基金彼此兼顾的推进机制,有利于实现私募基金管理法治体系的合理建构和系统效应。
同时,《条例》对私募股权基金中偏重于早期项目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作了专章规定,明确了设立创投基金应当符合的条件,并提出对创投基金实施差异化管理,比如简化登记备案手续、在资金募集和投资退出方面提供便利等,以吸引更多市场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
“《条例》用独立章节共四条解决创投基金遇到的问题,足见对其的肯定和期许。”某私募基金合规人士说。
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巴曙松表示,在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底线监管的同时,《条例》充分考虑了如何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条例》设专章提出对创投基金实行差异化监管,这将有助于促进成长性、创新性创业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激活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科技创新能力。
有所盼:
吸引更多资金“投小投早投科技”
“募不到钱,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的困难之一。”沪上某私募股权基金人士坦言,《条例》的发布极大提振了行业信心,有助于解决其面临的现实难题。
该人士坦言,资管新规落地以来,诸如“银行理财+私募基金”“保险资管+私募基金”的业务模式不允许新发,大量以此模式存在的私募母基金面临“募资难”的问题。此次,对母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性基金等具有合理展业需求的私募基金,《条例》明确在已有规则基础上豁免一层嵌套限制,此举有利于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帮助行业解决募资端面临的困境。
《条例》发布后,行业期待出台更多促进创投基金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差异化管理措施。
中信资本直接投资部董事总经理、中信创投管理合伙人张予焓认为,在缓解募资难方面,除了豁免嵌套,鼓励各级政府引导基金、金融机构进行长期投资也颇为重要。“目前,各地政府每年划拨用于引导基金的资金波动较大,其审核要求和审批流程的变化也较为频繁。如果未来各级引导基金能够出台长期、稳定的资金政策,对创投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张予焓还称,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创投基金行业蓬勃发展的必要条件,希望通过后续一系列政策的引导,有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创投私募基金行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据联创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韩宇泽分析,海外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银行、保险、养老基金等机构资金,国内机构参与私募股权基金的热情有待提高。在直接融资占比亟待提升的背景下,行业热切盼望资管新规相关细则的适时调整,以吸引机构长期资金涌入私募股权基金行业,为科技创新领域引来更多“活水”。
望远方:
走上规范发展之路
在仰望星空的同时,规范展业正成为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关键词。
自诞生以来,私募股权基金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满足社会财富管理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一季度,私募股权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近20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超过11.6万亿元。
“但是,在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风险和问题。”业内专家表示,如以私募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向不具备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兜售产品、对投资者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等,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进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此背景下,监管频频出手,助推行业走向规范发展之路。
近日发布的《条例》强化风险源头管理,大幅提升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对管理人的注销登记等制定了具体的流程。与此同时,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对违规的私募机构及私募从业人员开出了近百份罚单,受处罚的机构以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为主。截至7月17日,今年以来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的私募管理人数量达1580家,其中1100家是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而去年同期被注销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为136家。
重阳投资总裁汤进喜表示,一个行业规范与否决定了该行业能否长远健康发展,只有规范展业、合规为先,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才能在激烈竞争的大资管市场获得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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