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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这么做!

2023-06-05 14:34:29 作者: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循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于6月5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市场监管总局在此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取得了积极成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表示,一是公平竞争法律制度规则更加完备。高水平完成《反垄断法》修改,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性垄断监管制度等。二是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持续规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以来,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纠正违反2.04万件等。三是全社会公平竞争共识逐步提升。以“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为主题,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

朱剑桥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竞争倡导,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我们建设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必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环境和更大的舞台。”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将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要把优质存量外资留下来,还要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过来,提升贸易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谈及具体做法时,周强表示,一是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等。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开展“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各方资源,促进精准招商。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通过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充分展示中国市场潜力和投资机遇,为国内外投资对接创造更多机会。三是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充分发挥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完善协同保障机制,深化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提升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时效性、精准性等。四是营造国际一流外商投资环境。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等。

打造统一要素市场

统一的要素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领域。李春临表示,总体来看,各要素领域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升,产生了改革与发展互促共进的叠加效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李春临称,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推动各领域要素市场制度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推进公平统一市场监管

围绕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完善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有效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相关部署。

朱剑桥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资源自由流通等行为。其次,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注册制度。同时,狠抓旨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的质量治理。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积极推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产品召回追溯体系。另外,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自由裁量权,促进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

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更有效地落地,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第二,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第三,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促,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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