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进入改革“窗口期” 或将推动A股整体注册制改革
2019-08-20 11:14:38 作者: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这就意味着,创业板将成为第一个复制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经验的板块。
“在创业板上推行注册制改革,也将吸收现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经验,让更多的科创企业有机会上市,实现直接融资,从而获得宝贵的资本,同时给普通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于科技企业的机会。这无疑对创业板的发展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效果,已具备向其他板块进行推广和复制的基础和经验。同时,我国已进入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向科技创新转型成为重要方向,而深圳作为经济建设的排头兵,作为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区域,更应激发创业板市场的活力,让更多的科创企业能够借助资本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
“创业板推行注册制改革将充分调动创业板市场的活力,扩大创业板市场的包容性,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更大的发展和在中国未来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何南野表示。
“针对创业板改革的措施是科技创新类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方式,未来提高融资能力将是创业板改革的重点。”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面对未来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对深圳而言也是要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更加突出、更加重视。特别是深圳的创业板,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研究和完善,可能还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和程序,但效率可能大幅提高。
谈及创业板改革的意义,付立春认为,创业板作为存量改革突破口,通过创业板或将推动原有A股整体的注册制改革。
创业板推行注册制,与科创板相比有哪些不同?何南野表示,科创板与创业板的目标都是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但是在一些细分的规则上或将有所不同,比如:上市条件、退市制度等。预计两个市场最后会逐渐趋同,并成为中国科创资本市场的两极,不同企业可自由选择在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