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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梅重组过会 瑞华所影响消失皆因“复核”

2019-08-02 10:02:59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8月1日晚间,ST新梅发布公告,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对该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ST新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该公司股票自8月2日起复牌。

曾因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瑞华所)被立案调查,而一度中止的ST新梅60亿借壳交易,最终顺利过会。市场有声音质疑,瑞华所被立案调查让多家公司的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进程按下了“暂停键”,为何偏偏和瑞华所有牵扯的ST新梅重组项目顺利过会?

实际上,ST新梅60亿借壳交易过会完全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138号)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相关要求,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出现“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应当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指派与被调查事项无关的人员,对该机构或者有关人员为被中止审查的申请事项制作、出具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按要求提交复核报告,并对申请事项符合行政许可法定条件、标准,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表明确复核意见的,中国证监会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恢复审查,通知申请人。

这意味着,证监会已受理的IPO、并购重组和再融资项目,只要复核程序符合规定,就可以恢复审核。但新申报的项目则没有那么幸运,必须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之后再推进相关程序。

来看看ST新梅的合规方面,把时间退回到半个月前,7月16日晚间,ST新梅发布公告,因受瑞华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影响,该公司重组事项中止审查。据了解,瑞华所自7月9日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时,就开始组织人员对ST新梅重大资产重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进行复核。

7月18日,ST新梅向证监会申请恢复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审核。复核报告披露了各个关键复核流程的时点和详细过程,整个流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相关要求。ST新梅表示,此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及瑞华审计,对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进行了全面复核,由独立复核人员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和合规程序,并出具复核报告,满足提交恢复审核申请的条件。同时,华泰联合证券也出具了审计复核报告,认定瑞华所具备此次重组的审计资格,同意对ST新梅恢复审核。

7月23日晚间,ST新梅披露,上市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查认为公司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中止——提交复核申请——证监会审查同意恢复审查——项目正常上会,ST新梅并无越举,证监会并无越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ST新梅外,还有多家企业也在走“复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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