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海外上市的一般步骤
2010-07-28 16:23: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中华PE: 1、提出申请:由券商律师、公司律师和公司本身加上公司的会计师作出一些表格,向美国证监会(SEC)及上市所在州的证券管理部门抄送报表及相关信息,提出上市申请。
2、等待答复:上述部门会在40多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超过规定时间即认为默许答复。
3、取得法律认可:根据中美已达成的上市备忘录,要求上市公司具备在中国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必须取得国内主管部门的法律认可。
4、招股书的Redherring(红鲱鱼)阶段:在这一时期公司不得向公众公开招股计划及接受媒体采访,否则董事会、券商及律师等将受到严重惩罚,当公司再将招股书报送SEC后的大约两三周后,就可得到上市回复,但SEC的回复并不保证上市公司本身的合法性。
5、路演与定价:在得到SEC上市回复后,公司就可以准备路演,进行招股宣传和定价,最终定价一般是在招股的最后一天确定,主要由券商和公司两家商定,其根据主要是可比公司的市盈率,但对于众多的互联网公司,到目前为止,还未有根据利润定价的先例,传统的市盈率(P/E)在此撌,这类企业或是根据点击率,或是如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tom.com那样,按照销售额的100倍来定价。
6、招股与上市:定价结束后就可向机构公开招股,几天之后股票就可以在那斯达克市场挂牌交易。
注册地和股票发行人都在海外的上市方法
由于我国现行的《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一年只能增发一次新股,且没有库存股制度,因而,现在一些公司,特别是新兴的网络公司采取将注册地和股票发行人都在海外的上市形式。对这类公司,有几个问题不可回避:首先,这家海外公司必须有实际的资金进入中国来创办互联网公司,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是在国外持有两年以上的护照;而对于目前的ISP公司(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来说,信息产业部则已明确,其外资所占股份比例不能超过49%,另外,在一些个案的处理中,中国证监会也曾要求,在海外上市的招股书上必须明确阐明,不能把国内业务作为海外上市的主体。上述问题解决后,海外上市程序如前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