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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出实招 深化公司债注册制改革

2022-11-21 10:23:12 作者:昝秀丽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证监会18日公布的《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化公司债券审核注册机制、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存续期管理、依法打击债券违法违规行为等四方面12条措施。市场机构评价,《指导意见》明确了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方向原则、基本内涵和监管要求,体现了对中国特色债券市场注册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

  《指导意见》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借鉴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三原则”的同时,重点突出了债券市场的特点。

  具体体现为,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简明易懂的语言披露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要信息。针对债券滚动发行、频次较高的特点,对发行人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健全知名成熟发行人制度,优化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强化投资者保护,落实发行人偿债保障责任,要求发行人做好融资统筹规划,防范高杠杆过度融资,充分利用好投资者保护条款示范文本。强化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一案双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按照重要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原则,健全以发行人质量和偿债风险为导向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体系,提升尽职履责有效性。此外,畅通违约债券出清渠道,持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实现审核标准、审核重点和审核流程的公开透明,维护债券市场良好生态,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说。

  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中介机构是债券市场重要参与方,《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证监会18日一并公布《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着眼于推进债券市场中介机构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明确了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履职尽责、深化分类监管、严格监管执法等四方面原则;提出了强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规范、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强化质控、廉洁要求和投资者保护、依法加强监管、完善立体追责体系等五方面共14条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中介机构是债券市场重要参与方,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应着眼于压实机构责任,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提升监管效能,为交易所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征求意见稿》立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全局,对债券中介机构全流程执业加强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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