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宣传名不符实 开发商可免责?中消协:对这些“霸王条款”说“不”!
2022-09-22 10:24:22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开发商把预付款视为定金或违约金,合理吗?在物业管理费外要求业主分摊公用费用,正常吗?……9月21日,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商品房买卖、租赁、装修、物业等相关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中消协根据调查情况发布了十条“霸王条款”点评,为消费者一一答疑解惑。
房屋交易不得随意免责
不公平条款一:出售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完全免除己方定金责任
例如:在未签署正式预售协议前,若因出售方原因致使不能出售时,出售方不受任何约定约束,只需退还定金而不必附加利息或赔偿。
中消协:这一规定完全规避了开发商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购房者非常不公平,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除了应当向购房者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定金数额相等的钱款,即双倍返还定金。
不公平条款二:购房合同与广告宣传内容不符时,将“宣传视为要约邀请”规避责任
例如:购房者在签订本合同时,经现场查看、查阅相关文件手续等方式已做全面细致了解,开发商不存在虚假、误导性承诺、陈述,购房者自愿购买该物业。
那么,购房者在现场看到的样板房、宣传资料、楼盘广告等,仅作为要约邀请,不作为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的合同依据,概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中消协:为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开发商精心制作销售手册、楼盘模型、样板房等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会,而宣传过程中,开发商对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作出的说明和允诺,对购房者的决策影响重大。
根据法律规定,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的,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不公平条款三: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排除对方权利,免除己方责任
例如:在售房过程中,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的图纸、资料、宣传广告等,除有特别说明的外,均仅供购房者购房参考,不得视为合同内容条款,开发商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消协:格式条款应当公平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在对格式条款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减轻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排除或限制对方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不公平条款四:扩大不可抗力适用范围,为延期交房免责
例如:因设计调整、气候变化等原因,导致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房的,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中消协:该条款属于对不可抗力的滥用。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设计调整、气候变化并非不可抗力,而是施工前应当充分考虑的因素,如果经营者因设计原因未能按期交房,应属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赔偿不得滥用
不公平条款五:房屋租赁期满后,限制消费者与房屋所有人直接交易
例如:自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租客不得与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则应向房屋中介机构交付月租金的200%作为赔偿。
中消协:房屋租赁到期后,消费者有权自行与房屋所有人直接协商再次订立租赁合同,不属于《民法典》第965条规定的利用中介机构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绕开中介机构直接订立合同的情形,中介机构无权予以限制,更无权要求消费者支付报酬、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不公平条款六:装修施工存在问题,将材料费转嫁给消费者
例如:装修施工期间,属于消费者购买材料由装修公司施工的项目,如有因装修公司施工造成质量问题,装修公司负责保修期间的人工费用,材料由消费者负责。
中消协:在装修过程中,因施工造成质量问题后,往往需要进行拆除部分或全部原装修材料进行重新施工。拆除过程中,原装修材料会遭到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消费者自购材料属于其自身财产,因经营者施工质量不合格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应由经营者一并承担。该条款减轻了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
不公平条款七:违约金的设定标准过低,经营者的违约成本较小
例如:施工方违反合同约定出现工程逾期的,按照20元每日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中消协:违约金的设定应以弥补实际损失为原则,此处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较低,明显无法弥补因无法及时入住导致的实际损失(如延长租赁期限、增加租赁成本等),涉嫌排除消费者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减轻经营者赔偿责任。
不公平条款八:将预付款视为定金或违约金,解除合同时不退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例如:消费者除因不可抗力外,单方解除合同的,已支付预付款,经营者不予退还;若由此对经营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将承担所有损失。
又如,消费者如违约,消费者所交货款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经营者。
中消协:预付款不是法律概念上的定金,合同条款中关于若消费者解除合同,已支付预付款不退的规定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经营者单方规定消费者解除合同时,不退已支付预付款或将所交货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经营者,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此外,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时,违约金不应超过合理数额。
物业费收取范围有规范
不公平条款九: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却不承担未尽到管理义务的民事责任
例如: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协议项下的车辆管理仅指对车辆行驶、停放秩序的管理,并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车辆毁损、灭失,财物被盗等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的,由责任方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责任。
中消协: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业主的车位费,应尽法定或约定的合理管理义务。该条款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车辆毁损灭失、财物被盗等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不承担任何合理责任,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免除自身责任和法定义务。
不公平条款十:在物业管理费外要求业主分摊公用费用,加大业主的责任
例如:物业综合服务费不包括景观水系等公用能耗费用,景观水系运行的水、电费按实际耗费进行分摊。
中消协: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包括景观等小区内的公用设施和场地,因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等水、电费用,均应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不应向业主额外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