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市场开启新变革
2022-08-08 10:09:25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存量超过1.5万亿元的绿色债券市场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7月29日,统一标准、提升绿债“纯度”的《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以下简称《原则》)正式发布。
《原则》明确绿色债券定义及四项核心要素、绿色认定标准、募集资金用途、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内容。
业内人士表示,《原则》实现了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范的基本统一,标志着国内初步统一、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彰显了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行动,也将为全球投资者参与中国的低碳绿色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要求更严格
凸显打击“漂绿”行为决心
自2015年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启动以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取得较快发展。
Wind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中国境内发行贴标的绿色债券260只,规模40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和67%,位居全球前列。据中金公司发布的研报显示,截至5月12日,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存量1460只,规模超1.54万亿人民币。
不过,由于国际国内标准的不同、信息披露的不足成为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的障碍和瓶颈。
业内人士认为,《原则》参考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GBP)等相关规定,明确了绿色债券的定义、种类和四项核心要素,即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存续期信息披露,提出对绿色债券发行人和相关机构的具体要求。《原则》基本框架与GBP保持一致,但其四大核心要素与GBP相比更加严格。
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李菁认为,首先,在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方面,《原则》要求募集资金须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经济活动等相关的绿色项目,这与GBP一致。
“《原则》规定募集资金的流向比例及项目认定范围,体现了顶层设计打击债券‘漂绿’行为的决心。”李菁说。
其次,在“项目评估与遴选”方面,《原则》要求发行人应当明确绿色项目具体信息的同时,也允许发行前可不确定具体募投项目,但仍需明确募投项目的评估与遴选流程,这为在境内推行发行人制定绿色债券框架提供了契机。
中证鹏元研发高级董事高慧珂表示,此前无具体募投项目发行绿色债券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发行人被认定为绿色企业;二是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未来无具体募投项目发行绿色债券时,可按照《原则》的要求,明确项目评估与筛选流程。”她说。
东方金诚相关研究人员认为,在信息披露方面,《原则》要求发行人或监管机构及时记录、保存和更新募集资金的使用信息,并定期(年度、半年度、季度)进行详细披露,内容包括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绿色项目进展情况、预期或实际环境效益等。
“与GBP不同的是,《原则》在年度报告的基础上,还鼓励发行人按半年或季度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这种披露频率的提升可以大大加强绿债发行人与投资人的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投资风险。”李菁说。
绿色标准体系获进一步完善
关于《原则》发布的意义,多位专家表示这标志着国内初步统一、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彰显了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行动,也将为全球投资者参与中国的低碳绿色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原则》出台前,国内关于绿色产业标准有三个指导性文件: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及其附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三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由于不同类别的绿色债券对资金用途要求不一致,中国绿色债券仍受到投资人的质疑。《原则》融合并完善了国内绿色债券各项管理要求,达到‘国内统一,国际接轨’,为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可持续和国际化发展打下制度基础。”李菁说。
李菁认为,《原则》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标准,推进了绿色金融标准化进程。《原则》强调募集资金需100%用于绿色项目,进一步提高绿色债券纯度,被诟病的绿债资金部分用于非绿领域等问题也基本通过《原则》得到了解决。
“《原则》实现了国内不同类型绿债标准初步统一,适用于普通绿色债券(包括蓝色债券、碳中和债)、碳收益绿色债券(环境权益相关的绿色债券)、绿色项目收益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李菁说。
市场“看门人”或迎更严监管
目前绿债是绿色项目主要的直接融资渠道。业内人士预计,《原则》发布后配套激励政策的制定将提上日程,对绿色产业融资支持力度将加大,相关部门将在税费优惠、差别化监管等方面给予支持,促使更多企业利用《原则》发行绿色产品,保障《原则》真正发挥作用。
高慧珂表示,《原则》是自愿性规则,并非强制,未来各债券品种发行时还需参照各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需关注绿色企业债券发行规则是否会跟进调整。预计未来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将同时存在符合《原则》的绿色债券和不符合《原则》的绿色债券。
“发行人在政策利好的情况下也面临一定挑战,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比例的提升也势必会给绿色债券的发行造成较大的影响。尤其是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比例不足100%的待申报或申报中的绿色债券,如何进行平稳的过渡衔接是各市场成员重点关注的内容。”李菁说。
在高慧珂看来,未来境内发行的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认证为符合《原则》的绿色债券,将吸引更多的境外资金,提升境内绿色债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李菁称,为提升境外投资人对中国绿债评估认证的质量认可,提升中国绿债评估认证机构的可靠性,监管部门目前正在通过完善评估认证标准、统一评估认证方法、严格第三方评估认证机准入门槛等措施,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管理,提高认证报告质量,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评估认证机构。
“在此背景下,未来评估认证机构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要求,需加强人才队伍与能力建设,做好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看门人’,为绿色债券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李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