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切实降低市县偿债负担
2022-06-14 10:28:20 作者:赵白执南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出炉
中国政府网6月13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降低市县偿债负担。
《意见》从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多项部署。
在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方面,《意见》明确,适度强化教育、科技研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粮食安全、跨市县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防范和督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的省级财政事权。将直接面向基层、由基层政府提供更为便捷有效的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城乡建设、农村公路、公共设施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市县级财政事权。
在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方面,《意见》提出,将税基流动性强、区域间分布不均、年度间收入波动较大的税收收入作为省级收入或由省级分享较高比例;将税基较为稳定、地域属性明显的税收收入作为市县级收入或由市县级分享较高比例。对金融、电力、石油、铁路、高速公路等领域税费收入,可作为省级收入,也可在相关市县间合理分配。除按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外,逐步减少直至取消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政府间收入的做法。
《意见》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落实省级政府责任,按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压实市县主体责任,通过增收节支、变现资产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切实降低市县偿债负担,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机制,一般债务限额应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应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等相匹配,促进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完善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和违规使用专项债券处理处罚机制。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财政部表示,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制度化,全面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在隐性债务方面,近期,财政部通报了一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财政部表示,将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