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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静默期!基金经理“公奔私”受限!离职潮升温 有公司仅剩一棵“独苗

2022-05-25 09:34:22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日前,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其中,两条细则直指基金经理“公奔私”。

  今年以来,公募基金离职潮仍在升温,部分小基金公司甚至在投研人员频繁出走后,只剩下一棵“独苗”,出现“一人撑起全公司”的现象。

 约束频繁跳槽

  《办法》规定,公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员工离职静默期制度,基金经理等主要投研人员在离职后1年内不得从事非公募基金投资管理等工作。

  这意味着,基金经理“公奔私”,需要一年的静默期。

  业内人士表示,此项规定对基金经理跳槽形成有力约束,有利于行业人才梯队稳定。“一年的静默期,对离职人员会带来很多变数,基金经理在跳槽时会更加慎重。”北京某公募人士李成(化名)表示。

  除静默期外,《办法》还通过薪酬制度,约束基金经理流动。《办法》规定,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实施薪酬递延支付和追索扣回等制度,如,递延支付年限不少于3年,向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递延支付的金额原则上不少于40%。此外,追索扣回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离职人员同样适用。

  对此,李成认为,薪酬递延支付和追索扣回等制度,有利于遏制市场过度竞争。“基金行业,除了公募基金公司之间,公募与私募也存在人才竞争。对于明星基金经理而言,私募的薪酬制度更加灵活,且不受限制,因此不少明星基金经理离职后去私募。这一规定,对于明星基金经理‘公奔私’产生了比较大的约束。”

  不过,他也表示,《办法》里对追索扣回的依据定义为“相关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募基金管理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经营风险负有责任”,而对经营风险负有责任的标准并未进一步阐述,若基金公司在执行时滥用标准,基金经理将很难保护自己的权利。

  部分公司仅剩一棵“独苗”

  随着公募基金行业发展,基金经理的流动速度也随之加快。数据显示,2021年,基金经理离职数量创历史新高,全年离职人数达到323人。而今年以来离职的基金经理数量,又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0位,截至5月24日,177家公募基金中,共有108位基金经理离任。此外,共新聘199位基金经理。

  人才的分化也随之加剧。数据显示,头部基金公司如易方达基金华夏基金广发基金富国基金招商基金等头部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数量均超过60人。相比之下,部分小型基金公司,甚至仅有一名基金经理。

  5月20日,益民基金发布公告,基金经理牛永涛因个人原因离任益民核心增长混合、益民品质升级混合。牛永涛离职后,益民基金便只剩下一名基金经理赵若琼,公司6只产品均由其一人管理。作为成立一家超过16年的老牌基金公司,益民基金经历整改风波,人员出走频繁,截至2022年一季度,益民基金管理规模仅12.28亿元。

  类似只有一棵“独苗”的基金公司不止一家。数据显示,截至5月24日,益民基金、明亚基金、易米基金、瑞达基金等7家公司,均只有一名基金经理。其中,明亚基金、易米基金、瑞达基金等,公募基金管理规模甚至不足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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