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科创板公司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2022-04-07 11:15:34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作为提振市场和投资者信心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掀起了一轮“回购潮”。公司真金白银的护持也让投资者吃下定心丸。有意思的是,近期一批科创板公司积极“尝鲜”,探索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4月6日晚间,科创板公司德林海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开展股份回购。公告显示,公司拟使用3000万元至6000万元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月28日晚,当虹科技也发布公告称,拟以超募资金2500万元至5000万元回购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这已经是近期科创板第5家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自家股份的公司。而“超募回购+股权激励”成为这几家公司的标配。
记者注意到,3月17日晚间,圣湘生物发布回购方案,成为了科创板超募资金回购“第一个吃螃蟹”的公司。彼时公告显示,圣湘生物拟动用6000万元至1.2亿元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公告中表示,此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此后,光峰科技、震有科技也先后发布了类似的回购方案。
从记者梳理来看,在此之前,传统的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大致分为三类:以自有资金回购、向金融机构筹集资金回购、发债式回购。如今科创板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回购可谓别开生面,那么这一行为的规则依据又是什么呢?
一直以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都有着严格的规范。原则上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对于科创板企业而言,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往往会出现实际募资净额超过计划募资数,这一部分便成为超募资金。
对于这一部分资金的使用,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2022年修订)中规定,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但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初,上交所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修订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允准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这也成为此次新模式的规则依据所在。
“这一新模式对于公司而言既能提振投资者信心,又能减少公司资金占用,降低外部风险。”一位市场人士分析称,相较于传统的几种回购模式,超额募资回购对公司债务影响不大,在经营层面降低回购股份的资金成本,避免外部不确定性。
同时,通过回购股份后用于股权激励这一模式,公司能够进一步强化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绑定。此前,当虹科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