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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动撤回IPO申请透露哪些信号

2022-02-14 14:01:07 作者:安宁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2022年以来,IPO市场延续去年的热度,新年首周就有8只新股发行。但在新股发行市场火热的同时,IPO撤回申请的“升温”也引发市场关注。

    统计显示,以公告日为准,年内已有12家拟上市公司终止IPO项目,均为主动撤回申请,其中有4家企业已进入发行注册程序。从拟上市板块来看,7家拟登陆创业板,3家拟登陆科创板,2家拟登陆北交所。

    对于6个交易日内12家公司撤回IPO申请的情况,笔者认为,一方面这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的自主选择;另一方面,从过往经验来看,也存在少数企业因为“带病闯关”在遇到现场检查时主动撤回。

    对于第二种原因,即企业因“带病闯关”而撤回的情形,一直以来也是监管的重点。

    “在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2021年3月份,针对IPO高比例撤回问题,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公开表示,对“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

    2021年7月26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认定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咏声动漫存在违规行为,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收到深交所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监管层也从制度层面加强了对“一督即撤”的项目监管。2021年7月份,证监会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证监会及交易所将依法组织核查。

    笔者认为,对IPO项目的现场检查只是督促证券公司认真履职尽责的外在监管机制,杜绝“带病申报”的根本在于券商内在质量的提升,归位尽责是基本,更重要的是应真正具备与注册制改革相匹配的理念和执业水平,这也是确保注册制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

    此外,多家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也透露出一个重要信号,在注册制改革向全市场推进的过程中,严把上市“入口关”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将真真切切地落实到IPO审核的每一个阶段,监管层要严把上市审核“入口关”,发行主体要严把企业“质量关”,中介机构要严把项目“遴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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