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激励计划出台前员工频繁买卖自家股
2022-01-12 09:53:20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1月10日晚间,珠海冠宇公告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2年1月10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6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2241.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82元/股。这一价格相比1月10日珠海冠宇收盘价47.9元折价50%左右。珠海冠宇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公司核心董监高获授比例较高,实控人更是拿下其中大头。公告显示,珠海冠宇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延铭获授43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8.23%;珠海冠宇副总经理林文德、董事付小虎、董事李俊义、副总兼董秘牛育红、副总兼财务负责人刘铭卓、副总谢斌则分别获授100万股、50万股、50万股、80万股、50万股、200万股。
回查公告,2021年12月24日,珠海冠宇推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该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草案显示,该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59.211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1030%。其中,首次授予2241.2500万股,预留授予117.961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按照规定,珠海冠宇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三期归属,分别归属30%、30%、40%。
为此,珠海冠宇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过仅考核收入指标。
草案显示,珠海冠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至2024年,分别要求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20亿元、2022年至2023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60亿元、2022年至2024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42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珠海冠宇10日晚同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显示,在股票激励计划披露前,其核心员工频繁买卖自家股票。
自查显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2021年10月15日(珠海冠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日期)至2021 年12月23日,珠海冠宇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中约有30位员工进行了买卖操作。
以吴剑君为例,其在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日之间买入珠海冠宇7.1713万股,并在2021年10月19日至12月6日期间全部卖出。
回看股价走势,2021年10月下旬至2021年12月初,珠海冠宇股价涨幅一度达到50%。
珠海冠宇强调,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知悉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上述交易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