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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72项改革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涵盖市场环境投资环境等10方面

2021-12-29 14:14:10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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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张淑贤

12月29日,上海正式发布《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投资环境、涉外营商环境、创新环境、监管环境、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创新引领高地、区域合作、法治环境等10方面提出了172项改革举措。

在当天下午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介绍,其中,在市场环境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着力推进市场准入准营便利、资源要素平等获得、市场出清有序高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比如,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清除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在投资环境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全流程全领域审批管理服务。比如,深化区域评估,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全面深化多测合一和测算合一改革;全面推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改革。

在涉外营商环境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完善外资外贸和扩大开放的相关制度安排,进一步提升上海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比如,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品进出口手续,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等。

在创新环境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聚焦创新产业链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比如,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理机制等。

同时,《实施方案》更深层次对标改革制度创新。据介绍,《实施方案》对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商务区等战略功能区提出了更高要求,鼓励这些地区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营商环境制度高地。

一是支持浦东新区全方位先行先试。落实好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比如,结合“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探索办理破产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小型企业简易重整与预重整制度等。

二是支持临港新片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围绕“五自由一便利”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加快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比如,聚焦市场跨境金融需求,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建立“先建后核”的监管模式等。

三是支持虹桥商务区建设高水平国际贸易营商环境。比如,支持虹桥国际商务区在商事仲裁、商事救济、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国际专业性人才就业执业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重点企业特殊监管创新试点等。

四是主动加强营商环境区域合作。主动推动长三角地区和试点六城市深度合作,共同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区。比如,深化长三角“一网通办”,重点推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在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探索建立跨区域人才资质互认机制;推动共建长三角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合作机制。

“在监管方式上,《实施方案》着力推进综合监管改革,健全全链条全流程的综合监管机制。比如,在预付消费卡、学科类培训、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网约车、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领域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华源表示。

责任编辑: 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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