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三年共受理金融行政案件66件
2021-09-27 10:32:04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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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昨日通报,建院三年多来,上海金融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责,依法监督金融监管行为,促进司法裁判与监管目标的有机衔接,努力营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良好法治环境。截至2021年8月,共受理金融行政案件66件,审结66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64件。从案件类型来看,66件金融行政案件中,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为42件(其中涉银行业32件、涉证券业10件),占比63.63%;信息公开案件为16件,占比24.24%。两类案件合计占总案件量近九成。从年度变化看,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比重逐年走高。另有案件涉及行政处罚、其他金融监管措施、权利质权登记等。
据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介绍,64件二审金融行政案件中,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有20件,占比31.25%。复议机关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等监管机构也在个别案件中涉诉。
从诉讼形成的原因来看,主要涉及不服金融行政处罚行为、投诉金融机构不当催收、要求保护个人信息等方面,诉讼形态以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为主要表现形式。
通报还显示,由于金融交易的专业性以及金融领域的强监管性等特殊性,金融行政案件呈现其自身特点:一是司法裁判的专业性要求较高;二是与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关联性较强;三是部分案件具有一定涉众性因素。
结合案件审理情况,上海金融法院此次还通报了对金融监管机构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出的建议: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二是贯彻良性互动措施,形成金融制度保障合力;三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金融争议源头治理;四是“释调判解”重重递进,深化行政争议实质解决;五是厘清权益保护职责,强化投资风险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