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内斗已久 昔日搭档反目 惠伦晶体前董秘朋友圈“怒怼”现董秘
2021-09-10 09:31:16 作者: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继惠伦晶体换届原董秘不服证代上位“互撕”之后,9月7日,惠伦晶体前董秘、现任董事王军欲发公告澄清遭到公司拒绝,其只能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表声明,纠正之前信息披露的不完整、不准确。日前,《证券日报》记者联系上王军,了解到更多关于惠伦晶体董事会的内斗情况。“公司研发不容易,发展前景也好,不希望个人矛盾和聘任新董秘的决定影响公司发展。”王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之后关于聘任潘毅华担任董秘的议案上,我将继续投反对票,这是我的原则和底线。”
被迫交印
前董秘朋友圈发个人声明
9月7日,王军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个人声明称,惠伦晶体9月1日发布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中,关于“公司因相关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及时将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报送深交所进行资格审查”的事实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王军表示,并非因为个人工作疏忽未将资料送深交所审查,而是因为第四届董事会未指定交接人员。
王军称,董事长赵积清曾于8月26日突然强行向自己索要董事会印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9月1日,王军将印章及数字证书移交给赵积清,王军的董事会秘书职责即告转移并解除。
王军9月1日交出董事会印章后,董事会立即发公告给王军,称其工作失误导致聘任秘书资料未能送审。而王军一直想重发公告申明并非个人工作失误,却无任何回音,最终只能在朋友圈发声明来澄清。
究竟是董事会“甩锅”还是个人原因导致的上述问题?《证券日报》记者尝试联系赵积清、前董事高新会求证此事,但未果;拨打惠伦晶体总部公开电话后,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
频现分歧
昔日搭档反目
本应该协力同心的董事会,为何频频出现分歧,掀起阵阵风波?最重要的原因还是王军和潘毅华的纠葛。
王军于2011年起一直担任惠伦晶体董事会秘书,潘毅华是在公司2015年上市时担任证代一职。王军表示:“这时候俩人工作合作愉快,并无问题。”
2017年,潘毅华以个人原因辞去证代工作,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时隔三年后,2020年4月份,潘毅华再次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他自从2017年辞职后,我和他并未有联系。在他去年回公司后,我自然表示欢迎,可不料如今事情会演变到这个地步。”王军表示。
2021年3月份和7月份,惠伦晶体举办的投资者调研会表明,当时本该作为会议主持人的董秘王军却未参与任何一场会议。王军对此表示,事前他对整场会议的召开均不知情,事后只能“无奈”履行发布公告的职责。
今年6月15日,针对提名潘毅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投票中,王军投了反对票,理由为潘毅华作为公司高管,存在参与干预公司董事会运作的情形,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同时,上一届的独立董事姚作为和高新会在票选潘毅华担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过程中均投了弃权票,其理由是个别董事候选人履职能力不足,不利于董事会有效运作,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8月25日,聘任潘毅华担任新董秘的议案中,王军以“个人品德有待提高”“职业素质不足,风险意识薄弱”两大理由反对,第三个理由便是“未及时将资料送审深交所,审核未通过”的事实依据。
内斗已久
公司经营决策存风险
“未来公司的经营决策,我依旧会基于事实保持独立意见,更不会掺杂个人情感在里面。我希望能够客观地发声,让公司变得更好。”王军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王军于2003年7月份至2011年10月份,历任东莞惠伦顿堡电子有限公司(惠伦晶体前身)财务主管、财务总监兼监事等职务。2011年11月份至2021年8月份,任惠伦晶体董事会秘书,2016年4月份至今,任惠伦晶体董事。
王军表示:“公司做电气元器件的研发十分不容易,发展前景也很好。不希望个人矛盾和聘任新董秘的决定影响公司发展。”
王军在采访中表示,至今并无任何辞职意愿,未来公司经营决策中也会拥护董事长的决定。
关于潘毅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他会永远坚持个人原则和底线,表示反对。当记者问王军,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存在不和时,王军并未回答。
事实上,董事会内部不和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但惠伦晶体这一问题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经营。
今年4月份,惠伦晶体就因“工作疏忽”出现过财报“公司市值30多亿元、董事长年薪27亿元”的情况。
事后,惠伦晶体以“工作人员疏忽,部分披露事项存在差错”,对年报中多个数据、单位等进行更正,董事长薪酬变更为27.8万元,18位高管薪酬合计322.26万元。
4月30日,惠伦晶体发布董事会通过的《关于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公告,前董事高新会就曾对被剥离议事权利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我认为,惠伦晶体出现的问题并非是不同股东意志在董事会内部形成的角力,只是个别董事之间的个人恩怨。从其具体事件来看,个别董事没有摆正或认清董事的职责以及与独立董事之间差别。”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纵观整个事件,王军在交接印章的过程中,同样存在将个人恩怨和利益置于公司之上,是错误行为。
如今,面对王军和潘毅华的个人矛盾,刚刚换完届的董事会,究竟能否合法合规地进行高层决策,持续引领公司更好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证券日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