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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加大对关键少数及中介机构追责力度

2021-05-17 10:45:08 作者: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证券时报记者 朱凯

近年来,上交所聚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零容忍”震慑,及时对各类违规行为作出纪律处分。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交所持续完善纪律处分听证、复核制度和运行机制,发挥自律监管内部救济机制功能。通过复核机制,明晰自律监管逻辑和标准,传递一线监管立场。

2019年至今,上交所共计作出308单纪律处分,涉及329家上市公司、1134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主体。其中,公开谴责案件93单,通报批评案件215单,并公开认定69名责任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同时,严厉查处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控缺陷等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违规行为,处理相关案件共计55起,占期间纪律处分总数的17.86%。

针对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共处理复核事项13件,涉及复核申请人共计58名。相关复核案件主要特征如下:一是公司类型较为集中,主要为高风险上市公司,70%以上复核案件涉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已被退市的高风险上市公司;二是违规类型较为集中,主要为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突出问题,包括财务造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严重内控缺陷、董监高年报不保真等;三是申请主体较为集中,主要为个人,相关复核申请人中95%以上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

对“关键少数”主导实施的掏空上市公司行为,上交所予以严厉惩戒。此类案件提起复核的共有3起。从基本案情来看,主要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股地位,越过公司内部控制和决策程序,实施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开展不当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情节恶劣。

从复核审议情况来看,复核委员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实际受益方,对违规不知情的理由难以令人信服;董监高未能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缺乏持续、深入关注和有效的监督举措,未能达到勤勉尽责标准,不能以违规行为涉及犯罪、不知情、不参与为由推卸其应尽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对督促公司建立健全有效内部控制、依法合规运作负有法定义务,在其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下,理应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上交所方面称,定期报告披露违规类案件提起复核的共有5起,占比呈上升趋势。从复核申请理由来看,申请人主要提出年报审议时间不足、董监高有权对年报不保真、不认可年审会计师意见等复核理由。

对此,复核委员认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年报是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重要的法定义务。公司与会计师意见不一致等是需要董事、监事和高管积极履职解决的问题,而不是免责的理由。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对董事、监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的保证义务以及异议机制均提出了具体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发表异议,应当发表明确具体的意见并陈述理由,不能以笼统的不保真声明免除其法定职责。

并购重组信披违规

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披露的经营业绩等预测性信息高度关注,此类信息具有较高的价格敏感性。

此类案件提起复核的共有3起。从基本案情来看,一是重组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准确,某公司收购标的实际业绩仅达业绩承诺的1/4,交易对方拒绝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二是重大增资信息披露违规,某公司未及时披露收购标的无法取得重要采矿权的相关重大信息;三是重组文件等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复核委员认为,交易对方作为标的资产的控制主体,对于业绩预测的合理性及业绩承诺实现的可能性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审慎预测并保障信息披露客观合理,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不能代替交易双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标的资产的相关信息与事实情况不符,具有误导性,且未针对性提示标的资产的潜在风险,风险提示不到位;公司跨行业实施高风险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董监高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与重组风险程度相匹配的勤勉尽责义务,理应承担责任。

公司重大事项披露违规

上交所立足信息披露监管,通过刨根问底式监管,对业绩预告不准确、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蹭热点和炒概念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知情权。

此类案件提起复核的共有2起。从复核审议情况来看,复核委员认为,针对业绩预告不准确,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财务事项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仅片面笼统提醒公司注意业绩预告准确性、被动等待公司及会计师向其汇报、依赖中介机构意见等,未能达到勤勉尽责标准。针对重大投资误导性信息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故意隐瞒实际投资金额等关键信息,加重对投资者的误导,且公司股价走势偏离明显,与对外投资公告之间存在明显关联性。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依法合规履行听证、复核相关职责,引导监管对象充分寻求内部救济。坚决贯彻落实零容忍、精准监管要求,加大对关键少数以及中介机构追责力度,净化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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