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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有了“路线图”

2021-04-02 11:03:42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证券时报记者 王君晖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持续有序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按照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要求,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共同编制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积极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包括G60国家高速公路和沪苏湖、商合杭高速铁路沿线的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9个市(区),总面积7.62万平方公里。

G60科创走廊以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层次,夯实先进制造业基础,延伸高端服务业链条,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融合,打造产业升级版。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协同、错位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建设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布局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基因编辑等一批未来产业。

G60科创走廊以金融服务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成长创新企业上市融资。依托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和上证G60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设立并做大做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鼓励证券服务机构跨行政区域合作。探索在长三角各股权交易中心设立G60科创走廊分中心。加快发展知识产权等轻资产质押融资。加快G60科创走廊征信平台建设。围绕研发设计、供应链服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大健康等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服务业企业,推动形成一批特色服务业集聚区。

G60科创走廊建设将加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和协同联合攻关机制,加速成果转化,显著提升创新能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G60科创走廊范围内互认机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由流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有效破除制约技术、成果、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创新要素有序流动,深化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互通。

G60科创走廊建设聚焦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典范。以产业发展提升城市能级,以城市发展支撑产业转型,打造便捷交通网络,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

从建设目标来看,到2022年,科创走廊建设初显成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掌握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显著增加。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年均新增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均新增3000家左右。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形成若干世界级制造业集群,在国内外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成为我国重要创新策源地。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2%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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