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把好上市企业入口质量关 保护好投资者权益
2021-03-16 11:15:04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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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朱凯
昨日,上交所召开一年一度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座谈会,今年会议主题为“市场结构性变化中的投资者保护”。上交所指出,2020年,在中国证监会党委领导下,上交所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工作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理念,以落实新证券法为契机,将投资者保护贯穿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各项工作。面对资本市场正在发生的深刻结构性变化,上交所将应时而变,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力,继续做好新形势下的投资者保护工作。
参会人员讨论交流认为,在市场化和法制化建设同步推进的大格局下,当前资本市场正在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化。上市公司结构出现了深刻变化。沪市主板蓝筹市场地位不断巩固,上市公司增量中大多是科创企业,成为沪市上市公司的生力军;市场估值结构出现了深刻变化。市场估值和企业质量之间内在的正向联动趋势不断强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正在改善;投资者及交易结构出现了深刻变化。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主体对市场的影响力逐步加大,市场自我调节功能持续增强;市场法律责任结构出现了深刻变化。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市场操纵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成本,根本扭转了证券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立法状况。
上交所副总经理卢文道表示,2021年,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党委统一部署,进一步履行好市场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职能,把加强投资者保护贯穿于上交所市场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始终,着重从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按照注册制改革要求建设科创板的过程中,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同时压严压实发行人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把关责任,把好上市企业入口质量关,从源头上保护好投资者权益。二是将投资者保护更加充分地贯彻于日常一线监管中,在督促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执行好常态化退市机制、依法处理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防控市场系统性风险中。三是加大投资者服务力度,着重利用好上交所投教基地、服务平台和工作载体,帮助投资者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四是协同各方认真执行证券法规定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先行赔付、证券代表人诉讼、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
记者了解到,2020年,上交所投资者保护工作呈现一些亮点。一是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营造投资者权益充分彰显的生态环境。持续推动公司分红。据统计,2020年沪市主板1165家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合计分红金额接近1万亿元,同比增长11%;科创板公司现金分红家数为106家,合计分红金额83亿元,分红比例平均为40%,15家公司分红金额超过1亿元。二是贯彻落实好新证券法,完善了投资者保护制度和业务规则。三是加强交易所自律监管,查处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规行为。加大对新证券法规定的新型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核查力度。四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夯实投资者权益保障的市场基础。2020年共有9家公司终止上市,初步形成常态化退市机制。沪市质押融资公司数、质押总市值和质押融资余额均较年初明显下降,整体履约保障比例较年初明显上升。五是加强和改进投资者教育,提升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