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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信用评级岂可“评而无信”

2020-12-16 10:09:38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信用评级市场再爆腐败大案。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载文指出,知名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授、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原总经理崔润海近日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文章指出,今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查处该案是金融反腐从传统信贷领域向中介信息服务领域拓展深化的积极突破。

 东方金诚此次“东窗事发”,进一步暴露了评级机构在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严重缺陷。据悉,目前除东方金诚4名人员外,东方金诚系列腐败案还涉及多名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信用评级企业问题频发,既有外部因素,亦有企业本身原因。从外部环境看,信用评级植根于债券市场,但是债券市场长期处于刚性兑付等非正常状态,使得信用评级往往只能“锦上添花”,对于债券发行和投资缺少一“评”定音的能力;从评级机构看,部分评级机构过于追求市场规模和利润,将评级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抛诸脑后,内部流程不严谨,考核机制不规范。

  今年三季度,证监会债券部、有关证监局、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在对大公国际等7家评级机构开展2020年联合现场检查工作时,就发现了评级规范、评级方法或模型、数据库系统有待完善,评级业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评级项目质量控制不足等诸多问题。

  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核心基础设施之一,承担着减少信息差异、为投资者购买债券和证券市场债券流通转让活动提供信息、推动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职能。人无信不立,债无信则无法引导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因此,信用评级机构出现的腐败,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信用债市场的基础。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腐败行为重拳出击,也是呵护债券市场发展、夯实债券市场基础的应有之义。

  信用评级行业不能评而无信——只有“评”而没有“信”,要拿出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评级机构要主动维护良好的评级市场环境,诚信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充分发挥信用评级的风险预警作用,切实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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