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布局中国市场 外资私募总数已达30家
2020-09-25 15:59:09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随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实施细则出炉,基础设施公募REITs呼之欲出。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基金公司已经上报了项目,更多的基金公司正在争抢好项目。同时,在实操过程中仍面临各种难题。竞争获得好项目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多家公募基金公司上报基础设施公募REITs。例如,德邦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上报符合此次试点范围内的项目。
此外,还有不少基金公司储备了项目,正在为上报基础设施公募REITs做准备。创金合信基金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公司股东第一创业证券有深厚的投资银行业务底蕴,公司与股东方已经建立REITs项目协同机制,联动开展REITs项目的承揽、承做和项目评估;公司内部已经成立REITs基金管理部,具备项目投资管理、运营经验的人员已经准备就绪;目前已经有储备项目,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同时将审慎准备申报材料。
事实上,各家基金公司都在积极寻求好项目。高和资本介绍,从投资端来看,为了赢得好项目,单纯的资金投入在公募REITs的发起人看来并不能形成竞争优势。拥有专业投资背景、具备良好市场声誉、并能围绕公募REITs与发起人展开全链条业务合作的战略配售投资人,更具备合作吸引力。引入一个好的战略配售投资人可以带动公募REITs的整体发行,也能为发起人带来企业价值的无形提升。对于中介服务端来看,由于基础设施资产种类繁多,发起人参与公募REITs试点的诉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结合发起人个性化诉求的定制化且具备长效机制的方案更容易打动发起机构。
需多方协同
此前,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提出了“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基础设施公募REITs既包含公募基金管理人,也包含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这两方如何配合与协同?根据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与专项计划管理人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中国证券报记者调研了解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一般由公募基金子公司或公募基金的券商股东担任。
嘉实基金董事总经理、嘉实基金基础设施基金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王艺军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公募基金管理人与其全资基金子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通过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在尽调协同、信息披露协同、运营管理等方面有效降低了产品的运作成本,提升了产品的投资运营效率,从而达到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实质目的。
创金合信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其准备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是公司股东第一创业证券。尽职调查方面,创金合信成立了一个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整体的项目规划和与专项计划管理人共同尽职调查。运营管理工作由创金合信基金承担,作为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投资人行使股东权利,通过协议聘请原始权益人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并对原始权益人的运营进行考核、监督管理。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具备专业能力的私募机构为项目提供专业的顾问服务。
产品设计难题待解
尽管市场各方对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热情很高,但在实操过程中仍面临各种难题。高和资本介绍,目前产品难点相对比较集中:一是重组方案的设计,如何合法合规实现交易环节和运营分配环节合理降低税损;二是治理结构的设计,如何做好基金管理人和发起人之间的权责分工,防范利益冲突或道德风险;三是产品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激发和保障机制,如何使公募REITs的二级市场流动性能最大限度趋近于股票,产品端是否有可执行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