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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券商前7个月新增借款超1700亿元 大规模发债“补血”是主因

2020-08-10 10:15:18 作者: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今年以来,券商加杠杆趋势明显,新增借款数额持续增加。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近日有15家券商密集披露今年1月份-7月份的新增借款情况(新增借款超当年净资产的20%或40%触发信披标准),累计新增借款额1738.82亿元。

  从各家券商披露的新增借款分类明细来看,发行债券、收益凭证成为前7个月券商新增借款大幅增加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券商新增借款的方式还包括同业拆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拆入资金、收益权转让等。
 8家券商新增借款

  超去年年末净资产的40%

  仅8月6日、7日两日,就有包括国泰君安、中信建投、中泰证券、安信证券在内的15家券商集体披露今年1月份-7月份新增借款情况,累计新增借款1738.82亿元。其中,7家券商新增借款超2019年年末净资产的20%,其余8家券商新增借款已超2019年年末净资产的40%。

  具体来看,新增借款占2019年年末净资产比例最高的为中信建投。截至7月末,中信建投今年前7个月已累计新增借款327.88亿元,占2019年年末净资产的57.63%,新增借款主要包括债券、收益凭证等。

  其中,中信建投发行债券余额较2019年年末增加60.96亿元,变动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0.72%,主要是中信建投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余额增加所致。中信建投其他借款(含收益凭证、转融资等)余额较2019年年末增加255.53亿元,变动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4.91%,主要是收益凭证、转融资余额增加所致。此外,中信建投银行借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11.39亿元。

  此外,中金财富、南京证券、长城证券3家券商前7个月的新增借款占2019年年末净资产比例也均超50%。

  从长城证券的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来看,仅有发行债券及收益凭证两项。截至7月末,长城证券发行债券余额较2019年年末增加32.8亿元,变动数额占2019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8.9%,主要是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增加所致。同时,长城证券其他借款余额较2019年年末增加54.23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1.25%,主要是发行收益凭证增加所致。而华西证券今年前7个月的新增借款全部因发行的收益凭证、公司债券及短期融资券所致。

  据《证券日报》记者观察,目前券商新增借款主要以发行债券、收益凭证为主。15家券商中仅有4家使用银行贷款方式借款。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赵亚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政府放宽了企业发债的额度控制,企业债相对银行贷款要求没有那么严格,而且券商自己有发行渠道,融资比较容易,因此发债成了券商融资的重要手段。”

  对于今年新增借款对各家券商偿债能力的影响,各家券商表述基本一致,均表示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允许券商公开发行次级债

  有效提升杠杆运用水平

  随着券商向重资本业务的转型,年内券商不断发行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次级债、可转债等发债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以增强竞争力。从上述各家券商披露的新增借款分类明细来看,发行债券也成为年内券商新增借款大幅增加的主要因素之一。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数据后发现,今年前7个月,券商通过发行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及可转债的形式,已累计募资9681.26亿元,同比大增98.86%。其中,发行141只证券公司债,募资3450.68亿元;发行41只证券公司次级债,募资751.58亿元;发行198只短期融资券,募资5451亿元,发行1只可转债,募资28亿元。

  5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在《管理规定》发布前,券商只能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品种也缺乏明确依据。修改后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拓宽了券商发债渠道。

  对此,东方证券分析师唐子佩认为:“《管理规定》允许券商公开发行次级债,无疑将显著拓展券商次级债融资渠道,有效提升杠杆运用水平,充实资本,提升防风险能力,同时也为券商发行其他品种的公司债奠定了法律基础。”

  国开证券分析师程凌也表示,“在当前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如能补充长期的低成本资金,有利于券商做大资产规模,提升杠杆率和盈利能力。此外,《管理规定》为创新品种预留了制度空间,券商融资渠道有望进一步拓宽,未来券商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将成为竞争的重点,大型券商将更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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