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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概股回流港股 港交所上市制度面临再改革

2020-06-17 10:48:58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华PE:

  若港交所的不同投票权制度不接受法团身份的同股不同权,这些公司可能会继续选择在美国而非香港上市,香港投资者将会失去在本土市场投资更多不同公司的机会。而港交所想要抢下这块“蛋糕”则必须要对现有上市制度再改革。

  受美国收紧对中概股的监管政策影响,中概股回流速度正在加快,目前阿里、网易、京东已回港作第二上市。
 中概股加速回流

  阿里、网易已经正式登陆港交所挂牌交易,另一电商巨头京东也于上周五截止招股,最新数据显示,京东公开发售部分录得逾39万人认购,超越网易37万人,公开发售部分超购180倍,冻资约2800亿港元。

  对于在美中概股巨头的回归,从参与打新角度来看,投资者无疑是热情的。而上述个股自纳斯达克上市以来也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比如网易上市以来股价上涨百倍,阿里、京东上市以来股价上涨逾2倍。

  据证券时报记者从香港不同投行处获悉,目前在美上市的中概股正在加速回流,前来咨询的上市公司也非常多,百度、携程也都在列。

  根据华兴证券报告显示,有32只符合港交所2018年上市新规要求、有可能寻求在港第二上市的中概股。

  华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庞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来不少中概股纷纷考虑回港股市场或A股市场,这既是应对单一上市地监管规则发生重大变化风险的预防性措施,也反映了上市企业长期的、战略性的考量,由于投资者结构与市场环境的不同,中概股在回归港股及A股后,有望获得更高的关注度、认同度。港股和A股市场近年来一系列利好新经济公司的改革措施,也让中概股回归更为便捷。”

  回港上市有哪些优势

  记者采访的多位分析师及市场人士认为,现时港股对中概股吸引力更大。映客香港公司运营总监、投资者关系总监林子俊向记者表示,“港交所的兼容性对于中概股回流或许更有吸引力,包括会计准则、上市监管、同股不同权等设定可以较好地和美国资本市场对接,另一方面,阿里巴巴被纳入蓝筹和港股通的可能性极大地增强了企业信心。不过,港股上市和A股上市本质上并非完全冲突,在一个市场上市后,还可以把业务分拆到另一个市场上市。”

  庞溟同样认为,对有可能寻求二次上市或再上市的中概股而言,出于对境外融资需要、行业受监管情况、VIE结构上市便利度等各方面考虑,现阶段优先考虑的上市地仍将是港股。

  从资金角度来看,林子俊认为中概股回流香港,由于没有外汇管制,外资投资会更加便捷。

  如果从上市时间来看,以阿里、网易、京东为例,中概股回港从递表、通过聆讯、招股再到正式上市最快时间1个月左右。

  “其实还得看公司自身情况,就比如说生物医药公司会优先考虑港股,因为其天然有美元融资需求,中国的生物医药公司在美股市场被打了更深的折扣,香港目前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物医药圈。还有一些消费信贷、P2P企业,可能回来的话也只能在港股。”庞溟表示。

  港股上市制度再改革

  2018年4月,港交所力排众议,正式允许采用“个人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公司申请香港IPO,如今港交所拟将这一制度扩大至“企业版”,即拥有特殊投票权的股东范围从个人扩大至企业或法团实体。港交所在5月1日结束了有关法团身份的同股不同权公司赴港上市的咨询文件。

  港交所称,新规所对应的企业大股东必须为创新产业公司,或具有一个或多个新兴及创新产业方面的业务经验,并有曾投资于创新产业公司及对此类公司作出贡献的过往纪录。

  港交所在咨询文件中亦特别提及,适用企业版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公司,除了科技企业外,还包括利用科技打造出创新生态圈的金融服务巨头。

  近年在美国交易所寻求上市的内地新兴与创新产业发行人,均有香港市场并未接受的法团身份的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比如有道、腾讯音乐以及虎牙这三家来自内地的互联网公司。这三家公司上市时的市值全部过百亿港元,2010年至2019年11月期间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在美国上市的内地发行人当中,42%为有法团身份的同股不同权公司,按上市集资额计亦占48%。

  咨询文件内容显示,根据2019年11月的数据,现时中国50大非上市独角兽公司中,有非基金法团股东(都是发展成熟的上市公司)的占了42家,根据最新一轮集资活动所得的估值,这42家独角兽公司的合计市值共5400亿美元(约4.18万亿港元,相当于港股市值12%),若港交所的不同投票权制度不接受法团身份的同股不同权,这些公司可能会继续选择在美国而非香港上市,香港投资者将会失去在本土市场投资更多不同公司的机会。而港交所想要抢下这块“蛋糕”则必须要对现有上市制度再改革。

  港交所在咨询文件中称,香港市场其中一个重大挑战在于投资选择欠多元化,又极其集中于金融及地产等个别行业,共占香港市场总市值38%,过去10年在香港市场上市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仅占总市值10%(不包括阿里巴巴),而纳斯达克、纽约交易所及伦敦交易所,三者数字分别为69%、55%及24%。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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