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步稳蹄疾 投行预计最快下月可申请IPO
2020-05-07 09:24:47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服务创新创业和经济转型,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快速推进。 近日,有投行人士向上证报乐观预计,在6月中上旬,拟上市企业即可向深交所提交注册制下的创业板IPO申请。最快到7月、8月份,就可能有企业通过注册制在创业板上市。
根据证监会此前的通知,有关创业板改革的四项部门规章的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7日。而后,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上述规章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法定程序后发布实施。另外,深交所也就八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的反馈截止时间是5月11日,即下周一。
证监会《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明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交所仅受理证监会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在审企业应按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向深交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已向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可将反馈意见回复作为申请文件一并报深交所。在此期间受理的企业,深交所基于其在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按照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工作。
而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投行人士据此乐观预计,在6月中上旬,企业即可按注册制要求向深交所提交赴创业板IPO申请。
那么,在实施注册制后,首批企业何时能实现创业板上市?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的征求意见稿,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深交所应)出具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但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
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发行人申请文件以及交易所审核意见将报证监会注册,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意见。
据此,投行人士推测,最快在7月、8月份就有望看到企业通过注册制在创业板上市。
另悉,深交所在“五一”前召开了首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座谈会。拟上市企业、投行等中介机构等就有关创业板定位、发行上市条件、审核标准和流程等具体内容提出了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深交所表示,后续还将通过举办视频座谈会、开展市场调研等方式收集市场主体意见,认真研究吸收合理建议,抓紧修订完善相关配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