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改委: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
2020-03-10 10:37:54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证券时报e公司讯,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3月1日至6月30日,将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收费优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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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e公司讯,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3月1日至6月30日,将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收费优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