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纳入私募基金 股权基金“注册难”问题有望获解
2019-11-25 10:31:42 作者: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多个部委公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于日前正式发布,与往年不同,今年的负面清单首次将私募基金纳入其中,业内为之欢呼。 业内人士表示,负面清单将私募基金纳入其中,预期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将更好密切协作,对打着“私募基金管理”旗号却并不从事相关业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准入将更加透明公正,准入隐性壁垒将进一步消除,私募基金行业将进入规范、透明、高效发展的新阶段。
中基协将八方面推动工作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发布的最新版负面清单制对私募基金行业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包括: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基金管理”;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事实上,这就意味着,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将更好密切协作,对打着“私募基金管理”旗号却并不从事相关业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而对于真正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市场准入将更加透明公正,准入隐性壁垒将进一步消除,私募基金行业将进入规范、透明、高效发展的新阶段。
有业内人士指出,今年的负面清单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着眼于破解私募基金行业准入难、特别是民营企业准入难问题,明确了政府对私募基金行业市场准入管理的边界,通过更加规范透明准入环节管理,力求将真正从事私募基金行业的企业与打着“私募基金”旗号从事其他活动乃至违法犯罪活动的企业区分开来,目标是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公开准入标准,降低准入门槛,破除隐性壁垒,鼓励支持优质私募基金企业充分发展。
记者了解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也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优化行业自律机制,具体包括八方面:一是提升登记备案标准化和透明度。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三是探索登记备案分类分道。四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五是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差异化服务。六是推进私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七是持续破除私募行业隐性准入壁垒。八是积极争取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中基协相关人士表示,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体系,是对其“非持牌、受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私募行业因信用而生,高度依赖从业者自身诚信和专业能力,信用体系建设是关乎基业长青的基础工程和长远之道。此次私募行业负面清单制度的确立,将进一步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信用记录良好、内部治理稳健、具备专业投资能力的优质私募机构脱颖而出塑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负面清单将对私募基金行业
产生深远而积极影响
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负面清单将私募基金纳入其中,其意义长远,这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史上一次重大的改革,将带来深远而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将对打着“私募基金管理”旗号却并不从事相关业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对于真正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市场准入将更加透明公正,准入隐性壁垒将进一步消除。
事实上,准入难问题困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已久。曾有某位创投大佬指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册困难问题,“层层审批,限制颇多。只要有任何风吹草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停止基金注册。”此次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予以规范,无疑将极大改变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准入难的现状。
“此举将对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清科研究中心董事总经理符星华告诉记者,一方面,公开准入标准,降低准入门槛,破除隐性壁垒,鼓励支持优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规范透明企业登记注册环节管理,力求将真正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企业与打着“私募基金”旗号从事其他活动乃至违法犯罪活动的企业区分开来。
符星华说,此次负面清单在维持不设行政许可的制度框架下,设立了进一步密切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调安排,提升监管效能,有利于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私募领域风险。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